中年女子涉嫌與隸屬南洋理工大學的創意和企業公司“NTUitive”前董事張仲恒串謀,一年多內欺騙南洋理工大學和相關公司22萬5000元,昨日被判坐牢17個月。
《聯合早報》曾報道,南大在2016年8月向貪汙調查局舉報NTUitive前董事張仲恒(56歲)。張仲恒去年11月28日被控,共面對120項控狀,包括22項欺騙、96項掩飾和轉移贓款,以及兩項提供虛假報價違反防止貪汙法令的罪狀。他的案件還在審理中。
被騙的除了南大和NTUitive外,也包括NTUitive獨資子公司TechBiz Xccelerator(簡稱TechBiz)。
兩被告曾任職知識産權局
張仲恒被指教唆三人與他串謀,其中一人賴佩仙(43歲,譯音)昨天認下14項欺騙罪及一項失信罪,共欺騙南大19萬1000元。她至今沒有做出任何賠償。
案情揭露,賴佩仙和張仲恒都曾在新加坡知識産權局任職,兩人是前同事的關系。
案發時,張仲恒除了是NTUitive的董事外,也在TechBiz及媒體創新研究院(Institute for Media Innovation,簡稱IMI)擔任要職。
2014年7月,賴佩仙在張仲恒的提議下,設立一家資訊科技服務公司I-KnowHow(簡稱IKH),以便能投標NTUitive、TechBiz及IMI的項目。該公司成立後,除了張仲恒找來的工作項目外,並沒有接下其他生意。
雖然工程是賴佩仙接下的,但張仲恒卻以TechBiz名義聘請的職員去完成工作,同時以IKH的名義開出發票。
2016年1月,賴佩仙也以個人名義與南大簽下合約,接下長達六個月的工作,月薪爲6500元。做了兩個月,賴佩仙不滿工作範圍遠遠超過合約所列,因而向南大提出聘請助理一事。
南大接受她的提議,她卻找來自己的丈夫當“助理”,簽下六個月的工作合約,但她由始至終並沒有打算讓丈夫幫忙。丈夫看不懂英文,只因爲妻子讓他簽就簽,賴佩仙以此成功騙取南大1萬5000元的定金。
主控官指出,這長達兩年的犯罪行爲,都是精心策劃的預謀幹案,請法官嚴懲。
賴佩仙的代表律師爲她求情時則指出,除了那筆1萬5000元以外,她根本沒有得到任何的錢財利益,幹案並非個人貪念驅使。
主控官反駁,指她的行爲讓張仲恒掩蓋自己的罪行,更容易標到工程,她名下的公司也因此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