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孫雪玲在“善用組屋,安穩退休”講解會上說:“三種選擇沒有最好的,只有最適合的。大家要想一想哪個最適合自己的生活習慣和偏好。”
組屋套現方式各有利弊,套現要多就可能無法原地養老,要原地養老又可能須與租客同住,屋主須考慮自己的需要與生活習慣才能找出最適合的套現方式。
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孫雪玲昨天在《聯合早報》主辦的“善用組屋,安穩退休”講解會上,——解釋三種組屋套現選項的優勢,以及屋主須考慮的因素。
她指出:“如果選擇大屋換小屋,例如五房式換三房式或老人公寓,差價就比較大,你所得的收益比較多。如果大家所想的是要獲得最大額度的收益,大屋換小屋對你而言會是最好的做法。但大屋換小屋的潛在條件是,你很可能得搬到另一個社區,但一些老人家卻想原地養老。”
另一種組屋套現選項則是將部分剩余屋契賣回給建屋發展局。加入屋契回購計劃的一個好處是屋主可以原地養老。
“善用組屋,安穩退休”講解會
最後一場吸引逾400人
但孫雪玲提醒:“這當中可能有不同的考量,例如你得想一想要把多長的屋契賣給政府,也可能得和孩子商量,因爲你原本可能是想讓孩子繼承較長的屋契。”
至于出租房間來套現,孫雪玲說,這個選項能確保屋主每個月有收入,但家裏會多了陌生的租客,因此得看個人能否接受。“三種選擇沒有最好的,只有最適合的。大家要想一想哪個最適合自己的生活習慣和偏好。”
昨天下午在海軍部村莊舉行的“善用組屋,安穩退休”講解會是該系列講解會的第六場,也是最後一場,吸引超過400人出席。活動自今年7月起走入不同鄰裏,向公衆解釋屋契回購計劃,以及其他利用組屋套現的方式。
有公衆對加入屋契回購計劃的65歲最低年齡條件提出疑問,詢問50多歲的的屋主能否加入。孫雪玲解釋,計劃的目的是幫助大家做退休規劃,而把年齡限制設在65歲及以上,是考慮到這是終身入息計劃開始讓公積金會員領取每月入息的年齡。
雖然也有一些不到65歲的屋主獲准加入屋契回購計劃,但通常是基于特殊情況,如健康問題。如果夫妻倆只有一人滿65歲,兩人年齡差距又不大,建屋發展局也會酌情處理。
有公衆詢問,若屋契回購計劃的年齡標准與終身入息挂鈎,若退休年齡日後提高是否意味屋契回購計劃的最低年齡條件也會提高。
對此,孫雪玲強調,政府不會隨意提高退休年齡,退休年齡從以前的62歲調高到65歲,這個過程也用了20年。如果國人以後的壽命延長,有需要去討論計劃的年齡限制,那是將來的事,現在很難做判斷。
她也向年長者再次保證,加入計劃後若提早“交登記”,剩余屋契還是有價值的,指定受益人能繼承,或是選擇把它賣回給建屋局。若屋主的壽命超過95歲,當局也會確保他們不會無家可歸,爲他們安排適當的房屋。
根據屋契回購計劃,符合條件的年長屋主可選擇將組屋部分剩余屋契賣回給建屋局。賣屋契所得會用來填補屋主的公積金退休戶頭,爲年長者提供每月固定入息,還有一筆一次過發出的現金。加入計劃者,可依據最年輕屋主的年齡,選擇保留不同年限的屋契。屋主所保留的屋契年限需足以讓他們在單位居住至95歲。
“善用組屋,安穩退休”由國家發展部和建屋發展局協辦,並獲人民協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