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人力部及貪汙調查局發表聯合文告說,來自中國的李營(28歲)因觸犯規劃法令、雇用外來人力法令及防止貪汙法令,在去年7月被控上法庭,昨天下判。
一名外籍人士未經許可將私人住宅改爲客工宿舍,又在沒有合法工作准證的情況下轉租單位,以及企圖賄賂執法人員,被判坐牢四個星期及罰款5萬多元。
市區重建局、人力部及貪汙調查局昨天發表聯合文告說,來自中國的李營(28歲)因觸犯規劃法令、雇用外來人力法令及防止貪汙法令,在去年7月被控上法庭,昨天下判。
去年2月24日,市建局在接獲通報後,派兩名輔警到惹蘭克馬朱安(Jalan Kemajuan)的一座兩層樓排屋進行調查,發現裏頭住有15名外籍客工,超出六人的住戶頂限。
調查發現,李營在2017年4月租下該單位,租期兩年。他在單位內隔出許多有床位的隔間,然後轉租給外籍客工。從2017年11月至去年2月24日,李營前後轉租了床位給21名外籍客工,從中賺取1萬5620元租金。
他因未經市建局許可將私宅改爲客工宿舍,觸犯了規劃法令,被判罰款5萬零620元。
文告說,李營當時受雇爲一家公司的文員,但並沒有合法工作准證,也並非在公司服務合約下進行轉租活動。因此作爲沒有合法工作准證的自雇外籍人士,他的非法出租來賺取租金的行爲,觸犯了雇用外來人力法令,被判罰款6000元。
企圖以100元賄賂執法人員
此外,在調查過程中,李營因企圖以100元賄賂策安保安機構(Certis Cisco)的執法人員,觸犯了防止貪汙法令,被判坐牢四個星期。
市建局在文告中提醒屋主和租戶須遵守私宅出租條例,不能租給超過六個無親屬關系的租戶,租戶也必須連住至少三個月。在規劃法令下,違例將住宅改爲宿舍的屋主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罰款20萬元,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
另外,在雇用外來人力法令下,只有持合法工作准證的外籍人士才獲准在新加坡工作,並只能從事工作准證上所注明的職業。違例者將面對最高罰款2萬元,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並從此禁止在新加坡工作。
市建局及人力部將繼續針對違法出租給外籍客工的私宅進行聯合稽查和采取行動。貪汙調查局也強調,新加坡對貪汙采取零容忍態度,當局嚴正看待任何貪汙行爲,並將對涉案者采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