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過去五個月來,各類違例停車行爲都有所減少,其中涉及停車固本和停車應用的違例案達月均3萬2100起,比過去三年的每月平均4萬7800起減少了33%。當局說,雖然案例減少,但要確定長期駕車者是否因罰款額調高而改變行爲,還言之過早。
違例停車的罰款額今年7月調高後,各類的違例停車行爲都有所減少,與停車固本和停車應用相關的違例案更銳減了三成。
建屋發展局和市區重建局提供給《聯合早報》的數據顯示,過去五個月來,全島每個月平均有3萬2100起涉及停車固本和停車應用的違例案,比過去三年的每月平均4萬7800起減少了33%。
這些違例行爲包括沒有展示有效的停車固本及未啓動停車應用、停車固本顯示時間比實際停車時間晚等,汽車的罰款額已從30元提高到40元,重型車輛罰款則從40元提高到50元。
此外,非法停車違例案也減少3.7%,從過去三年的月均2萬1700起,減至今年7月至11月的平均每個月2萬零900起。
電單車、汽車和重型車輛非法停車的罰款額,從之前的25元、50元和80元,分別調高至35元、70元和100元。
在電子收費停車場繞過收費閘或緊跟前面車輛逃付停車費的違例案,也減少13.5%,過去五個月平均每個月有320起,之前月均共370起。違例的電單車、汽車和重型車輛可罰35元、70元和100元,以前分別罰25元、50元和80元。
爲確保罰款仍能有效阻遏違例停車行爲,建屋局和市建局7月1日起加重罰款,這是當局自1991年以來首次修訂違例停車罰款額。
建屋局和市建局發言人說:“過去五個月來,各類停車違例案都減少,不過,要確定長期駕車者是否因罰款額調高而改變行爲,還言之過早。”
電子收費與停車應用普及 是案例減少原因之一
除了罰款額提高,越來越多停車場改用電子收費系統,加上停車應用parking.sg日益普及,相信也是違例案減少的原因。
在馬路上討生活的德士司機許明福(60歲,入行10年)已經很多年沒有買停車固本,“現在很多停車場都改用電子收費系統,停多久就扣多少錢。何況路邊都裝置了閉路電視,哪裏還敢亂停車。”
車主陳韋豈(36歲,銷售業)說,他向來都很小心,不會亂停車。“自從有了parking.sg,我就開始使用這個應用付停車費,根本無需再用固本。”
開車30多年、在市區工作的林中興(56歲,建築業)則多數會把車子停在建築內的電子收費停車場,“我很少在路邊停車,萬一被其他車輛擦撞到就倒黴了,停在建築內有閉路電視,比較容易抓到人。”
他也說,比起加重罰款,安裝閉路電視來遏制違例停車問題會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