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4歲男子被指日前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煽動暴力,召集個人代步工具用戶晚上聚集在榜鵝公園“見人就傷”,結果前天被警方逮捕,目前在協助調查。
警方前天發文告說,一名34歲男子被指在社交平台Telegram上煽動暴力,前天早上10時被捕。
文告指出,警方于2019年12月30日接獲通報,指一名Telegram用戶在一個群組中,叫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于當天晚上9時在榜鵝公園集合,然後“對他們見到的任何人施以暴力傷害”。
經過調查,宏茂橋警署掌握這名男子的身份,並在第二天早上10時將他逮捕,並起獲了兩台手機。
沒人應邀 本人也沒出現
男子被捕後,群組的管理員據悉也已經提醒其他組內成員,發言時必須遵守基本原則,言論不能含有煽動暴力的成分。
據了解,被捕的男子雖然呼籲電板車騎士到公園聚集,還說要進行暴力行爲,但並沒有人應邀。12月30日晚上,連他自己都沒有出現在榜鵝公園。
禁止電板車騎上人行道的禁令引起公衆關注,不少騎士認爲這限制了他們騎行的範圍,帶來諸多不便,對禁令感到不滿。政府從去年11月5日起禁止電板車騎上人行道,但陸交局給予兩個月的罰款寬限期,讓公衆有足夠時間適應新禁令,而12月30日正是寬限期的最後兩天。
從昨天起,被發現在人行道上騎行的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警方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中。根據刑事法典第267C節條文,“通過電子記錄煽動暴力”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長五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