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揭露,被告在房客離開後,于2017年1月把房子非法轉租給新房客,卻向屋主謊稱房客有意續租一年,還僞造房客的簽名簽下合約。
前房地産經紀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進行房地産交易,一年內騙取近5萬6000元,被判坐牢19個月。
35歲的被告余偉良(譯音)曾是房地産經紀,從房地産代理理事會(CEA)獲得的執照有效期介于2012年到2016年之間。
2017年4月到2018年5月之間,他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仍繼續充當房地産經紀,趁機私吞所有收獲的租金。
他于本月19日認下一項欺詐及一項僞造文件的罪名,其余七項交由法官在下判時一並考慮。這七項罪狀包括四項欺詐、兩項失信及一項僞造文件罪。
案情揭露,2015年3月,被告爲房客找到房子後,在合法的情況下簽下兩年租約,也依照程序讓房客直接將租金轉賬到房東的銀行戶頭。
2016年12月,房客通知被告有意提前終止合約,但被告卻沒有轉告屋主,還在房客離開後,于2017年1月非法轉租給新房客。這時,被告已沒有經紀執照,還讓房客把租金轉進他的私人銀行戶頭。
隔月,屋主發現有兩個月沒收到租金,通過自己的經紀詢問被告,被告卻謊稱房客回國,得再等一個月才回來,到時將還清欠下的租金。他也借機騙屋主,稱房客有意續租一年,還僞造房客的簽名簽下合約。
屋主一直被蒙在鼓裏,直到第二個房客退租後,親戚致電給屋主要回定金,這場騙局才東窗事發,屋主趕緊報警。
被警方調查時仍繼續行騙
正當被告因上述騙案接受警方調查時,他還繼續行騙,從中國科技公司老板手中騙走4萬元。調查披露,被告曾在中國大陸和台灣有不少熟客。2018年3月,一名中國大陸的老板找上他,讓他幫忙找個辦公室,好能在新加坡擴展業務。
他上網尋找資料後,安排時間帶老板到位于萊佛士坊的一個辦公室視察。老板表示滿意,被告還擬定一份假合約,讓老板簽名,謊稱等業主簽名後再給他一份副本。老板也爽快地將三個月的租金及一個月的定金,共4萬元交給被告。被告用那4萬元還清自己的債務,也沒有幫老板向業主租下單位,老板的公司遲遲無法使用辦公室,憤然報警。
控方指出,被告有預謀幹案,還設下圈套,判刑須起到阻嚇作用,求判監2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