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力及公司都不認罪,經審訊後,法官昨天裁定罪成,將案件展期至4月7日針對刑罰做出裁決。
潛水員下海清理通海吸水箱時,意外卷入抽水泵絞死。助理主管及公司被控疏忽行爲危害員工安全,但不認罪,聲稱抽水泵自行加大馬力,死者“措手不及”才釀成意外。
辯方表示,任何工作都會有風險,他們只能做到安全,不可能做到“最安全”,更何況潛水員所遇到的是突發狀況。
法官不認同辯方說辭,指任何公司及上司都得盡量確保員工是在百分百安全的環境下工作,公司只要關掉抽水泵就能做到“最安全”,但卻沒這麽做。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4年6月4日,地點是停靠在濱海灣一帶海域(Eastern Working Anchorage)的貨船內。
死者郭奇君(37歲)受雇于Underwater Contractors公司,他當時和助理主管黃偉力(36歲,譯音)以及其他潛水員在清理貨船的通海吸水箱(sea chest)。
意外發生後,人力部展開調查,日前將黃偉力和雇用死者的公司控上法庭。兩者各面對一項疏忽行爲危害員工的安全,觸犯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
黃偉力及公司都不認罪,經審訊後,法官昨天裁定罪成,將案件展期至4月7日針對刑罰做出裁決。
庭上揭露,死者當時和黃偉力在同一個通海吸水箱工作,黃偉力負責清理,而死者負責打燈以及拍下工作完成後的照片。
黃偉力日前供證時說,死者擋住了他,他叫死者移開後,死者沒有注意自己太靠近抽水泵,結果不小心卷入,他想將死者拉出來但不果。
被指罔顧潛水員安危
控方在結案陳詞時指出,黃偉力及公司沒有確保抽水泵停止操作,還要潛水員在封閉的水箱內工作,罔顧潛水員的安危。
辯方辯駁說,抽水泵雖然沒有關上,但卻不是“全力”開著。這是業界常有的作業習慣,只要有經驗的潛水員足夠小心,不會發生意外。
辯方指意外的發生是因爲船不知何故加大了抽水泵的馬力,才會害死者措手不及被卷入,錯不在助理督工以及公司。
辯方認爲,任何工作都有風險,任何督工或者公司只能做到安全,不可能將所有風險排除做到“最安全”。
法官不認同辯方的說法,指並沒有任何證據指抽水泵突然加大馬力,而且死者是如何被害死並非案件重點,問題在于助理主管以及公司到底有沒有顧及潛水員工作時的安全。
法官認爲,公司以及上司都要盡量爭取員工是在100%安全的環境下工作,而且在這起案件中,助理主管以及公司在做風險評估時,已經知道抽水泵沒關上就有潛水員被卷入的風險,但他們卻沒有選擇關上抽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