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販毒死囚申訴特赦過程不公平,爲此申請進行司法檢討,但高庭法官審理後,昨天駁回這項申請。死囚若對裁決不服,可在一個月內提出上訴。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潘尼爾·賽爾萬(Pannir Selvam,33歲)三年前因入口海洛英而被判強制性死刑。
案發時,他所販運的海洛英達51.84克,足以供應600名瘾君子一周所需。
賽爾萬前年2月針對罪名上訴,但上訴被駁回。他後來向哈莉瑪總統要求特赦但不成功。他原定去年5月正法,但行刑前一天獲最高法院上訴庭批准暫緩處決,好讓他有機會申訴特赦過程不公平。
當時三司指出,由于賽爾萬在處決日期的一周前才知道特赦申請不獲准及何時會被處決,因此三司決定暫緩執行他的處決。
之後,賽爾萬向高庭申請進行司法檢討,高庭法官施奇恩前天在內堂審理這項申請。
賽爾萬所要檢討的內容包括特赦過程是否公平,以及控方不發出免死的合作證書給他。
他質疑內閣針對特赦爲總統提供意見時,是否有充分考慮到他對中央肅毒局所給予的援助,他也質疑總統發出特赦信的日期。
施奇恩法官考慮後,不認爲賽爾萬有充分的法律依據與證據來提出司法檢討,爲此駁回他的申請。
去年5月,內政部針對賽爾萬的案件發出文告強調:“特赦申請經仔細斟酌,總統是以內閣的意見爲依據,做出決定的。”
文告也說,總統在去年5月7日下令通知賽爾萬及家人,他得面對死刑,而總統府和監獄服務通知信的日期是5月17日。
施奇恩法官不認爲賽爾萬有充分的法律依據與證據來提出司法檢討,爲此駁回他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