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烏節路豪傑大廈謀殺案的七人,六人減控改爲蓄意傷人,其中兩人昨天認罪後。
被告陳雲勝(27歲)被判坐牢四周,洪達遠(26歲)則坐牢八個月及鞭打六下。由于兩人還押至今已有八個月,陳雲勝今天就能獲釋,洪達遠則得等到接受鞭刑後才得以釋放。
洪達遠承認蓄意傷人和持有危險武器罪,陳雲勝則承認蓄意傷人罪。兩人各有一項控狀交法官下判時考量。
去年7月2日早上6時25分左右,31歲的沙迪斯在烏節豪傑大廈(Orchard Towers)傷重不治,七人隨後在糾衆謀殺罪名下被控。除了上述兩被告,另五人是陳森陽(27歲)、劉文崇(26歲)、陳家興(26歲)、陳洪勝(22歲)以及蕭玉珍(23歲)。
案情揭露,案發前一晚,洪達遠等陳雲勝下班後,一同到牛車水的一家夜店喝酒。蕭玉珍淩晨1時許也前去與兩人會合。
三人陸續換了三家夜店,同行的人越來越多,其中包括另外四名共犯。最後一站,他們來到豪傑大廈的Naughty Girl Club,直到清晨6時20分左右才離開。
正當被告一行走出夜店時,另外一組共五人同步走進夜店。兩組人在門口起沖突,引來不少圍觀者,其中包括死者沙迪斯。
爭吵中,陳森陽將手中的“Kerambit”刀(類似爪子的刀)高舉揮動,間中也用刀劃傷夜店保安的手指及另一人的臉。
突來一聲“警察”,衆人立即解散,被告一行人乘搭電梯離開,正走向豪傑大廈出口時,沙迪斯從電動扶梯沖下上前對質,還大力地將洪達遠推向一家商店的鐵閘門。其他人聽見打鬥聲,轉回頭一同圍攻沙迪斯。
陳森陽在扭打中用刀劃傷沙迪斯,洪達遠接著對已在滴血的沙迪斯打了幾拳,再被拉著離開。沙迪斯尾隨到門口,瞬間倒下,被告一行則分散逃離現場。
代表被告陳雲勝的贏必勝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俊良和黃國彥在爲他求情時指出,是他召集其他共犯一同自首的,而他是初犯,希望能輕判。
洪達遠的代表律師嘉達星(Kertar Singh)則說,洪達遠主動自首,調查過程也全程配合,懇求法官給他一次機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