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對TMF Trustees Singapore Limited(TTSL)施予40萬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違反了當局反洗黑錢(Anti-Money Laundering,簡稱AML)及反恐融資(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簡稱CFT)的准則。
在2011年6月至2018年4月間,該公司爲具有較高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風險的信托委托人(settlors)處理交易時,沒有查證他們的財富來源,只單憑信托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及銀行證明信(Bank Reference Letter),沒有獲取足夠信息來核實信托委托人的說法。TTSL也沒有持續檢查各信托相關者(Trust Relevant Parties)之間的交易,尤其沒有確保有關交易是否和信托相關者的生意及風險特質相吻合。
金管局表示,TTSL已經還清罰款,並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另一方面,金管局也向六名前保險經紀及前銀行雇員頒布六到12年的禁止令(Prohibition Order),禁止他們從事任何財務咨詢服務。這六人犯下不同的欺詐及失信罪行,已被國家法院定罪。六人的案件並不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