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新規定從今晚11時59分起生效,受影響的包括長期探訪證和學生證持有者,以及獲得長期證件原則批准但還未抵新的外籍人士。
本地長期證件持有者在入境我國前,須先獲得有關當局的批准才可啓程。
這項新規定從今晚(3月29日)11時59分起生效,以防止本地出現更多的冠病境外輸入病例。受影響的包括長期探訪證和學生證持有者,以及獲得長期證件原則批准(In-Principle Approval)但還未抵新的外籍人士。
截至昨天中午12時,有近五分之一的確診病例是長期證件持有者,超過150起。過去兩個多星期以來,新染病的長期證件持有者多屬境外輸入病例。然而,隨著我國加強邊境管制,回國的患病長期證件持有者有所減少。
相比之下,過去幾天有更多長期證件持有者在本地染病,本土感染病例增加到約70起,僅比境外輸入病例少10多起。
移民與關卡局、教育部和人力部昨天聯合發表文告說,目前在國外的長期探訪證持有者和獲得長期探訪證原則批准的人,若計劃返回或入境新加坡,啓程前須先征得移民與關卡局的批准。
相關人士可電郵[email protected]提交申請。
就業准證或S准證持有者的配偶、繼子女、殘障子女或父母等長期探訪證持有者,則得向人力部提出申請。
人力部早前已規定所有工作證件持有者,必須先獲得當局批准才可動身。
至于學生證持有者及學生證原則上已獲批准者,若他們計劃進入或返回新加坡,須在啓程前獲得教育部批准。
教育部將以學生在本地的學習課程爲考慮標准,優先批准那些在本地公立學院或高等學府就讀的學生。學生可向他們各自的教育機構提交申請,之後校方將協助他們將申請轉交給教育部。
沒有批准信入境者 須在48小時內自費離開
申請獲得批准者將獲得有效期爲兩周的入境批准信,他們得憑信辦理登機手續,並在抵新時向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出示,才能入境。
文告強調,沒有批准信的入境者須在48小時內自費飛離我國;如果不遵照指示,證件將被移民與關卡局撤銷。
當局表示,獲批入境者也須遵守14天居家通知。入境者也須申報健康狀況、旅遊記錄,並提供個人資料及聯絡號碼。
根據傳染病法令,任何作出虛假或誤導性申報的人可面對罰款最高1萬元或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被罰款最高兩萬元或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