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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新山非法販賣瀕危動物 新加坡籍男子判監罰款

2021 年 3 月 12 日 大咖说史

郭培賢 報道

[email protected]

新加坡籍男子在馬來西亞柔佛新山非法販賣珍奇動物,他“送貨”入境時在兀蘭關卡被逮。關卡人員在密封塑料盒以及餅幹盒內找到奄奄一息的22只箭毒蛙、兩只豹紋壁虎、一只南美蜥(Argentine Tegu)和一只蜜袋鼯(Sugar Glider),其中18只箭毒蛙過後陸續死亡。

被告李賀一(31歲)面對30項罪名,包括虐待動物以及觸犯瀕危物種(進出口)法令的罪名。他前天承認其中七項罪名,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被判入獄兩個月和罰款9600元。

另外,他還得償還當局收容和照顧幸存瀕危動物共1萬零900元的費用。

由于他無法繳付9600元的罰款和1萬零900元的賠償,法官下令他得另外坐牢四周四天和兩周頂替。

庭上揭露,李賀一接受了雨林缸公司老板黃家傑(41歲)的委托,以240元的酬勞運送13只箭毒蛙入境。黃家傑日前被判罰6600元。

李賀一還接了另外兩名顧客的訂單,分別以700元及180元的價格帶進南美蜥和蜜袋鼯。

他在去年11月10日淩晨約2時30分開車進入我國時在兀蘭關卡被逮捕。調查人員事後從他家中起獲了一只加州王蛇(California Kingsnake)。

代表律師:被告非凶惡歹徒
爲女兒醫藥費才犯案

代表國家公園局的主控官表示,被告爲牟取暴利從事非法勾當,完全不顧動物安危,把動物關在狹窄密封的盒子數小時。

主控官指出,箭毒蛙既是瀕危動物,也是危險動物,含有劇毒。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不是凶惡的歹徒,他原本是私召車司機,因爲妻子懷孕,加上八歲女兒患上格雷夫斯氏病(Grave’s Disease),他才會爲了醫藥費犯案,而且只賺了數千元。

他說,動物必須在狀況良好的情況下交到客戶手上,他才能得到余款,走私時沒把動物照顧好純屬失誤,他無意虐待動物。

主控官駁斥律師的說法,指被告根本沒把動物的生命放在眼裏,對他而言,這些動物只是賺錢工具。(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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