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病毒阻斷措施期間仍繼續營業,曾在庭上淚崩跪地求饒的美容院女老板,昨天再上庭認罪求情時,又幾乎泣不成聲,法官見狀直說“不要嘗試用你的眼淚打動我”,最終判她罰款2萬2000元,若無法償還,須坐牢八周。
在阻斷措施實施期間違例者,昨天共有四人遭定罪,其中包括早前曾報道的55歲美容院女老板靳銀。
她在阻斷措施期間仍開門營業,沒有按摩院執照卻仍爲一名67歲男子提供按摩及手淫的服務,因此觸犯兩項按摩院法令及一項冠病(臨時措施)法令。
原本在上個月認罪的她,因情緒太激動,三度淚崩,甚至跪地磕頭,結果法官無法接受她的認罪。
又淚灑公堂 法官:別想用淚水打動我
被告昨日再度上庭認罪,在求情時又開始哭泣,法官馬上制止,請她控制好情緒時說:“不要嘗試用你的眼淚打動我”。
根據案情,67歲男子于4月10日早上聯系被告,原本擔心觸犯條例,被告卻安撫他說會關著門進行。
因附近居民報警舉報,稽查員到美容院突擊檢查,發現大門緊閉,但有冷氣從門縫中吹出,敲門約10分鍾後被告才開門。
法官下判時說,病毒阻斷期間本不該開門營業,而被告不僅違例營業,也沒有做好抗疫措施,沒有戴口罩和手套,也沒有查詢顧客資料及出國記錄,更沒有發現顧客給的是假名,必須嚴懲以達阻嚇作用。
另一名在阻斷措施實施期間違例的是黃錦華(63歲),共面對五項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行,昨天認下其中兩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他在阻斷期間多次外出,到住家樓下的石椅喝酒聊天,無論執法人員如何勸說都充耳不聞,甚至看到警察走向他時,還將口罩拉上遮眼,假裝沒看見。法官判他罰款3500元。
而對執法人員爆粗口的35歲咖啡店飲料攤攤主梁中傑,早前稱是執法人員先對他爆粗口,但因爲無法提供證據證明,昨天承認一項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罪。
他于4月13日上午11時50分左右,在裕廊東24街第253座組屋的咖啡店辱罵食品局的執法人員,最終被判罰款3000元。
氣鄰居抽煙用球杆砸窗 男子判坐牢四周
唯一被判坐牢的是住在巴南路(Balam Road)第32座組屋的余春華。他昨天承認魯莽行爲傷害他人罪,被判坐牢四周。
根據案情,4月18日傍晚6時30分左右,被告稱因聞到鄰居抽煙的味道,一氣之下拿起高爾夫球杆,沒有戴口罩就出門砸破鄰居的窗。當時在屋內的一名49歲女子因此受傷。(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