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少報超過600萬元的營業收入,二手車行逃繳所得稅超過百萬元,車行董事昨天被判罰款5000元,並且必須繳付一筆100萬6122元的罰金。
今年49歲的被告劉順龍(譯音)是BW Automobile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負責公司所有的重大決策,包括設定買賣二手車的價格。
他面對三項協助公司逃繳所得稅的控狀,昨天承認其中一項罪名,余項交由法官一並考慮後被判刑。
根據案情,BW Automobiles共有兩家分行,公司收入主要來自于買賣二手車、汽車保險及貸款傭金,以及手續費。
國內稅務局發現,這家車行在2011年至2013年,只申報了124萬元的收入,漏報601萬1142元,等于少繳了101萬7029元的所得稅。
根據調查,該車行的稅務都交由一名特許公共會計師處理,而被告負責檢查會計師整理的財務報告,並且在申報單上簽名。
被告接受調查時聲稱,他三年來沒有履行職責檢查財務報告,以致申報的稅務有所出入。庭上揭露,被告日前已將少繳的所得稅全數交付給稅務局。
國內稅務局提醒,逃稅是嚴重罪行,該局將毫不猶豫地提控逃稅者。如果有任何人發現自己或公司錯報了稅務,應該立刻通知稅務局,該局會考慮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