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情,2004年,圖管局有意往數碼發展,許雄偉得知消息後,告訴當時還是他發廊職員的劉博文,教他開設公司賺圖管局的錢,還介紹了業內人士幫助他經營。
幫助數據資料服務公司四年內獲取新加坡國家圖書館管理局支付近700萬元的費用,受賄的國家圖書館管理局前經理和行賄的公司董事昨天認罪。
案發時是圖管局數碼資源服務(Digital Resources Services)部門經理的許雄偉(50歲)面對56項觸犯防止貪汙法令的罪名。他在2005年至2009年之間犯案,控狀指他接受數據資料服務公司Database Resources Services的董事劉博文(51歲)的賄賂。
劉博文同樣面對56項觸犯防止貪汙法令的罪名。兩人原本打算抗辯,但案件在前天開審之前,都突然表示要認罪。
他們昨天回到國家法院,雙雙承認其中20項控狀,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許雄偉是在2003年加入圖館局,但他在2001年至2009年之間也是發廊Speedcuts的老板。
2004年,圖管局有意往數碼發展,許雄偉得知消息後,告訴當時還是他發廊職員的劉博文,教他開設公司賺圖管局的錢,還介紹了業內人士幫助他經營。
許雄偉在2005年成爲數碼資源服務部門經理後,劉博文成立了公司,在許雄偉的幫助下,開始爲圖管局物色海外的電子書籍供應商,從訂閱收費中賺取約三成的傭金。
劉博文後來又成立了另外兩家公司,三家公司在2005年11月至2009年11月之間從圖管局合共獲得約70萬3075美元(約96萬7467新元)以及約598萬8032元的收費,並將三成的利潤(約58萬1730元)交給許雄偉當做“獎勵”。
許雄偉爲了幫助劉博文獲得圖管局的生意,使出多種手段,除了親自填寫訂購單上交給高層以外,還影響其他管理員對劉博文公司的看法。
他也向劉博文透露了許多內幕資料,包括圖書館當下最缺乏哪一種數碼資源。
爲了隱藏兩人的罪行,許雄偉還教唆劉博文在簽署三家公司的文件時要用不同的署名,還在采購的過程中故意裝作“討價還價”。
庭上揭露,許雄偉將賄金拿來花以外,還用來發展自己的發廊,以及用在他女親戚的公司上。
圖管局在2014年報警,原本以爲兩人僞造文書合夥欺騙,結果警方調查之下發現弊案,貪汙調查局後來起獲了劉博文所記錄的“秘密賬本”。
除了收取約58萬1730元的賄金以外,許雄偉也被指協助劉博文向圖管局的一名男管理員行賄。
男管理員因爲需要錢應急,在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之間向上司許雄偉借錢。但是,許雄偉每次稱“經濟狀況不好”,幫助他向劉博文借了約1萬3500元。
劉博文以爲男管理員也會在圖管局內幫助他的公司,因此答應借錢,但許雄偉並沒告訴男管理員實情。
男管理員以爲許雄偉幫他找人借錢,因此曾經幫助許雄偉推銷他的發廊作爲回報。
主控官指出,男管理員並沒有受賄的意圖,因此沒有提控他。
許雄偉和劉博文將在下個月15日回到國家法院,法官料將決定刑罰。(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