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的男性永久居民拿了五天強制病假後仍四次出門買食物和爲電話卡充值,被發現後還企圖隱瞞,昨天(8月7日)被判坐牢兩周。
面對四項控狀的張達卓(35歲)因咳嗽和身體酸痛在4月29日求醫,醫生診斷他出現急性呼吸道症狀後,給他開了具有法律約束的五天病假,完全不准出門。當天,住在裕廊西一棟商業宿舍的張達卓便找了住在同一棟樓的朋友幫他買食物,但隔天卻自己出外買雜貨和到附近的超市提款。
到了第四天和第五天,他又擅自到宿舍附近的食堂買食物,第五天兩次出門,其中一次到附近的AXS服務機爲電話卡充值。
被告謊稱只外出一次
張達卓被發現後,爲了避免惹上更多麻煩而聲稱只外出一次,直到當局出示他進出宿舍的指紋記錄後,他才承認共外出四次。
主控官指出,張達卓雖然能找住在同座的朋友幫他買食物,但他沒這麽做,甚至還以充值電話卡這種小事爲由而到人多的地方。他也向衛生部官員撒謊,因此控方要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三周。
張達卓求情時說,他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還有兄弟姐妹要照顧,一家人很需要他工作,因此希望法官不要判他坐牢。法官最終判他監禁兩周,下周五開始服刑。
衛生部昨天發文告點名了違反與冠病相關法律的三名被告,除了張達卓,另有一名28歲本地男子拉詹德蘭(Prabu Rajendran),他在4月2日拿了五天病假後,當晚還到朋友家過夜。他已于6月5日被控,案件下周五過堂。
超過35%強制病假者出現症狀和被隔離前仍外出
最後一名被告則是23歲的本地女子陳玲瑩,她3月23日從英國返回新加坡時接獲居家通知,必須留在家中14天,但她卻在樟宜機場的食閣用餐,過後到一家診所時也沒有如實申報旅遊記錄。她8月5日被控,案件將在8月24日過堂。
衛生部文告指出,自今年2月14日,因出現急性呼吸道症狀而拿五天病假的人,超過35%在出現症狀和被隔離之前的期間仍到外活動,當中近一半照常上班,還有不少人到超市、小販中心和購物中心等。
衛生部籲請公衆遵循條規,避免親友和公衆遭遇感染風險。若觸犯傳染病(冠病19居家令)條例2020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1萬元、監禁長達六個月,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