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賢 報道
35歲男子用玻璃瓶砸傷自己後一頭撞向羅厘,結果頭破血流。25歲友人之後撥電求救,但他後來得知朋友因自殘受傷,情急下謊稱傷者是被高樓抛出的玻璃瓶砸中,兩人涉嫌報假案遭警方調查。
根據警方文告,警方在本月11日傍晚6時25分接到報案,一名25歲男子投報,稱35歲男性友人在榜鵝蘇芒巷(Sumang Lane)第227A座組屋被一個高樓扔下的玻璃瓶砸中後頭部受傷。
宏茂橋警署的警員展開調查後,發現兩名男子的口供不一致。初步調查顯示,35歲男子的傷勢相信由自己造成,而兩名男子相信事先已串通好,提供假信息給警方。
榜鵝蘇芒巷第227A座組屋周二(8月11日)傳出有惡鄰從高樓抛下酒瓶,男子樓下與友人談天遭玻璃瓶砸中,結果緊急送院,事故經媒體報道引起關注。
記者昨午走訪現場,受訪居民說,警方當天傍晚在現場展開調查時,挨家挨戶敲門詢問居民。不過,多數居民都指對此事毫不知情,直到警方上門,或者通過鄰裏之間的WhatsApp群組,才得知組屋附近有人被砸傷。
據了解,受傷男子相信是先用玻璃瓶砸自己,跟著一頭撞向停在路邊的羅厘,結果頭部受傷。
警方在文告裏提醒公衆,不應無故消耗警力,這會占據警方打擊真正罪案和緊急事件的資源,因此報假案或提供假信息者將會面對嚴厲的法律後果。針對兩名男子的調查仍在進行中。文告也指出,任何人在知情的情況下向公務員提供錯誤信息,可面對高達一年的監禁,或被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