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放工後與朋友相約小酌,淩晨搭乘德士本想到朋友家取一些給女兒的衣服,卻在過馬路時被汽車撞倒,頭部重傷入院不治。汽車司機向警方承認撞了人也喝了酒,酒精測試不過關,當場被捕。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今年2月21日淩晨1時19分左右,地點是宏茂橋10道往宏茂橋5道,第541座組屋前的路段。
針對陳麗光(28歲)的死因,驗屍庭經研訊後昨天做出結論,驗屍官卡馬拉裁定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
根據肇禍司機裏希沃倫的敘述,今年2月20日晚上11時30分,他開著租來的車子到宏茂橋5道接朋友普拉文一起出去吃夜宵。當他來到案發路段,死者突然出現在他行駛的車道前,他一時閃避不及撞了上去。
他和普拉文立即下車查看,隨後普拉文讓他把車開到附近的停車場,自己則留在現場。
裏希沃倫說,警察抵達現場後,他上前告知自己是肇禍司機,也坦言自己事前喝了四五罐啤酒。警方立即對他進行酒精檢測,他因無法通過檢測當場被捕。
驗屍報告:死者身上多處重傷致死
至于陳麗光,她被送往盛港綜合醫院急診室時心髒驟停,醫護人員立即搶救,但她瞳孔已放大,毫無反應,最終于淩晨2時11分宣告不治。
驗屍報告指出,死者因身上多處重傷致死,但沒有被碾過的痕迹。
此外,死者的血液和尿液中都含有乙醇(ethanol)成分,每100毫升血液中含229毫克的乙醇,而每100毫升尿液含有303毫克的乙醇。若死者是個酒量差的人,這樣的乙醇含量可令她感到暈眩、視線模糊、反應變得較緩慢,以及步伐變得不穩等。
死者的丈夫符偉聞(36歲)憶述,兩人最後一次通電話是案發前一天的傍晚6時許,妻子並無異樣,身體狀況良好,也沒有自殺傾向。他解釋,妻子當晚出現在宏茂橋,是爲了找朋友拿些給女兒的衣物。
符偉聞昨天在庭外受訪時含淚說,妻子出事前最後一次傳短信給他應該是晚上8時許,後來見她遲遲不回家,打電話又沒接,直到隔天清晨6時許才接到交警來電,得知噩耗。事隔半年,他仍難以接受妻子已離他而去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