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選沒有投票而被除名的名單從即日起供人查閱,唯獨白沙—榜鵝集選區的一個投票區名單因發生烏龍事件,得等到明年1月10日過後才能查看。
選舉局昨天發文告說,這是因爲在伊萊雅園(Elias Park)小學計票站的選舉工作人員疏忽,誤把該集選區的PN23投票區(Polling District)的選民登記冊,連同點算過的選票和其他文件全放入投票箱;投票箱已被封,如今存放在最高法院保管庫。
根據國會選舉法令,投票箱須在選舉後保存六個月,過後裏頭的選票等文件須銷毀,除非總統有特別命令。文告指出,總統已下令選舉官在明年1月10日當天或之後,取出意外置入投票箱的選民冊,以便選舉局整理該投票區沒投票的選民名單。總統也下令選民冊取出後,得在30天內銷毀。
投票箱存放在最高法院六個月期間,只有高庭法官爲了審案或審理要求判選舉無效的申請,才能下令開箱驗票。
選舉局根據國會選舉法令第43節條文,把沒有在今年7月10日大選時投票的合格選民名字從選民冊上刪除。不過,被除名者可提出申請,恢複其投票資格或在日後選舉中作爲候選人的資格。
從即日起,選舉局、指定民衆俱樂部和10個海外登記處,開放讓人核查沒有投票者的名單。
國人也可上選舉局網站www.eld.gov.sg或使用電子政府密碼應用SingPass Mobile,查詢選民資格。
選舉局提醒,沒在過去或本屆大選投票的新加坡人,應盡早申請恢複選民資格,因爲一旦選舉令頒布,當局就會停止讓國人申請恢複選民資格。
被除名者可上選舉局網站申請恢複投票資格,手續費爲50元。如果理由充分(包括投票日當天在海外居住、工作、讀書或度假,或生病),可豁免繳費。
不過,在今年大選中因爲冠病疫情而接獲隔離令或居家隔離的選民不須繳費和提出申請,當局將自動恢複其投票資格。能出示病假單顯示無法離家投票的選民,申請時也不必付費。
上述PN23投票區裏沒有投票的選民若要恢複投票資格,明年1月10日以後名單公布核實後,可用上述方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