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兀蘭關卡時接受例行檢查,執業律師被發現車上藏有毒品,昨天在法庭上求情時揭露,他是在2012年發現前妻出軌後患有重郁症並染上毒瘾。
雖然被告在認識現任妻子後曾戒毒半年,卻在得知前妻和他離婚後,和情夫過著奢華生活,自己卻仍在困境中掙紮時,再度陷毒海。
法官昨天在聽了控辯雙方陳詞後,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判刑,案展一周至10月12日下判。
現年42歲的被告陳德宇(譯音)曾是艾倫格禧律師事務所(Allen & Gledhill)以及瑞德律師事務所(Dentons Rodyk & Davidson LLP)的合夥律師,于2018年成立Mark Tan律師事務所。
他于今年8月17日承認一項吸毒、一項擁有吸毒用具和三項擁有毒品的罪行,稱是因嗜毒友人托他從馬來西亞買一盒埃利敏5號,他才答應以750元幫忙。
被告的代表律師昨天在爲他求情時揭露,被告于2012年發現妻子出軌,無法接受事實,患上重郁症。他的工作表現每況愈下,生活事業都走下坡,便轉向毒品以便能有“活著”的感覺。
2017年,他因工作表現欠佳被所任職的律師事務所要求離職,生活變得一團亂,直到他遇上現任妻子後,才逐漸好轉,也戒了毒。
被告逐漸找回生活步調,卻在那時發現前妻和情夫過著奢華的生活,住豪華房子,自己卻仍爲三餐煩惱,重郁症瞬間複發。才戒毒半年的他又開始吸毒,沒多久後便在兀蘭關卡遭逮捕。
根據案情,關卡人員除了在後車箱的暗格內發現一袋藏有100粒埃利敏5號(Erimin-5)藥丸和一塞了冰毒的紅包外,也在車裏的一個眼鏡盒內發現另一包冰毒。
代表律師指出,被告被捕後,曾于2018年3月27日因無法控制情緒萌生自殺念頭,因情況嚴重緊急入住心理衛生學院。被告當時承認曾嘗試借酒消愁,但卻讓他感覺更糟,才又開始吸食冰毒。
代表律師:被告積極接受治療決心戒毒
律師指出,被告如今決心戒毒,除了積極接受治療外,也與販賣毒品及嗜毒朋友切斷聯系,並把所有吸毒的器具都丟掉。
他也在心理衛生學院國立成瘾治療服務(NAMS)與他人講述自己的經曆,希望通過分享幫助其他仍在掙紮的嗜毒者。
另外,他也報讀輔導碩士課程,加上家人親友給予的支持,律師指被告肯定不會重蹈覆轍,希望法官能從輕發落。
主控官認爲,被告的個人遭遇不可構成減低刑罰的因素,要求法官判他坐牢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