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早前承認在希爾頓酒店企圖強奸一名泰國女遊客,後來因對部分案情有異議,案件改成昨天在國家法院開審。
55歲的伊薩原本承認一項企圖強奸罪和一項搶劫罪,另一項偷竊罪交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認罪後,法官下令控方提交報告,以決定被告是否適合再次接受預防性監禁。在這期間,被告卻對案情中提到的一些內容有異議,撤銷了認罪決定。法庭昨天針對被告企圖強奸罪進行審訊,其余罪狀暫時擱下。
被告審前申請會說印度尼西亞巴韋安族(Baweanese)語的通譯員爲他做翻譯。怎知審訊才開始,被告卻稱他聽不懂,要求換成馬來語通譯員。
法官聽了大怒,質問被告的代表律師,誰要負責這筆費用,還讓主控官在陳詞中要對此提出他的看法。
接著,被告又拿出一疊厚厚的紙,說是他准備好要交給法官的;被告這時也說准備認罪。法官聽後再次動怒,拒絕收下,而且休庭要被告先和律師討論,再做決定。
幾經波折,審訊終于開始。
根據早前報道,受害者是泰國的27歲女遊客,在2017年3月11日獨自抵達新加坡,入住烏節路希爾頓酒店,原定13日離開。入住酒店第二天,即12日早上,她險些遭被告侵犯。
控方昨天傳召希爾頓酒店的三名職員,即前台副經理、值班經理和保安經理出庭供證。另外上庭供證的還包括受害人求助的男性友人陳偉傑。
案發時在酒店前台當副經理的田中瑠璃子供證說,根據受害人所述,她案發前到附近的星巴克買咖啡時,發現有個陌生男子跟蹤她。她原以爲走進酒店就會安全,沒想到對方一路跟進酒店,還和她搭同一部電梯上到同一層樓。
受害人以爲對方也住同層樓,以爲只要進到客房就安全。在她打開房門時,男子將她推進房內。根據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畫面,被告在受害人房內待了約四分鍾。
保安經理哈斯尼供證時也轉述受害人的陳述,指男子將受害人推進房後,用手捂著她的嘴,還將她推上床。受害人情急之下大喊,說父母或哥哥就快回來,男子聽後逃之夭夭。受害人趕快鎖上房門,再致電酒店人員。
值班經理帕莉娜憶述,受害人來電時一直在哭,無法說出到底發生什麽事。她通知上司田中瑠璃子後,兩人建議帶一名保安人員上樓了解情況。
受害人聽後,一口拒絕讓男保安上門,最後上樓了解情況的只有兩名女經理。
正當帕莉娜供證到一半,法官見被告不斷比手畫腳,再次斥責他,指他的舉動似乎是在威脅證人。法官跟著再給他時間跟律師溝通,了解他有什麽問題。案件今天續審。(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