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業爭議調解中心最新的財年報告顯示,約一半的索償案涉及51歲或以上者,索償中位數是6020元,平均索額爲4萬4283元,最大筆的索額爲400萬元。
新加坡金融業爭議調解中心上一個財年接收的索償案,比前一個財年上升約兩成至1227宗,而中心接到的詢問也增加14%至7049個。
新加坡金融業爭議調解中心(FIDReC)最新發布的2019/20財年(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報告顯示,約一半(超過49%)的索償案涉及51歲或以上者,索償中位數是6020元,平均索額爲4萬4283元,最大筆的索額爲400萬元。
疫情和阻斷措施影響各行各業,FIDReC的職員在家辦公或分組上班,通過網絡和電話爲客戶服務,並盡量利用網絡調解,而裁決員也設法把個案的審理轉到網絡平台。
盡管如此,FIDReC在6個月內處理完畢的索償高達89%(906個)。
報告也顯示,中心接到的索償案,有81%(822個)在調解階段就解決,而這也是中心連續兩年取得超過75%的調解成功率。
至于剩余19%(196個)的索償案,則是經過裁決才解決。
針對上述高調解成功率,FIDReC總裁蔡惠涵表示很受鼓舞,“尤其是目前具挑戰性時期,許多人都面對經濟困難,而我們也必須作出調整,在新常態下工作。”
她說,高調解成功率也反映出該中心要展現的宗旨與價值——讓金融機構和消費者無須經過敵對的裁決過程。
在調解階段解決的個案,取得協議書的占52%,剩余的48%雖然沒有和解,但消費者也沒進一步提交給裁決員,就放棄案子。
蔡惠涵告訴《聯合早報》:“受金管局管制的金融機構,有許多條例得遵循。一些消費者較不清楚條例,在調解過程中,才明白爲何機構無法幫助他們,也從中吸取了經驗。”
19%裁定對消費者有利
提交裁決員的個案中,有19%的裁定對消費者有利,但沒獲得任何賠償的占81%。
2019/20年度報告也顯示,在所有投訴事件中,45%針對銀行和金融公司、27%針對壽險業者、21%針對一般保險公司。與近年來的趨勢相似。
涉及銀行和金融公司的投訴,最主要的索償涉及提供不當意見、錯誤陳述或披露事宜(34%),以及非法交易和詐騙(29%)。
至于針對壽險業者,最主要的索償涉及提供不當意見、錯誤陳述或披露事宜(47%),以及賠償責任(18%),而針對一般保險公司,則以賠償責任(79%)的糾紛爲主。
另外,中心接獲的投訴主要與三種情況有關,與金融機構的作業方式與政策(36.9%)爲最多,其次是市場行爲(33.8%),然後是服務水准(16.3%)。
市場行爲包括金融機構未經批准或不誠實的交易,以及職員涉及欺騙、僞造文件、錯誤陳述等不當行爲。
24起因疫情引起旅遊保險索償 23起已解決
新加坡金融業爭議調解中心(FIDReC)在2019/20財年,共接獲24起因疫情引起的旅遊保險索償。截至本月23日,23起索償已解決,其中18起通過調解,5起交給裁決員裁決,尚剩一起在裁決階段。
以下是FIDReC提供的案例。
去年11月初,大成(69歲)打算在今年1月初,與妻子到中國幾個城市旅遊。當時新聞已報道武漢出現冠病病例,但他當時不以爲意,因爲武漢不在行程中。
出發前三天,他們買了旅遊保險,隔天卻收到廉價航空公司的電郵,說行程取消。
兩人向保險公司索討每人800元的機票和住宿費,但保險公司拒賠,指他們訂機票時中國已發生冠病,而保險公司的網站上已申明,在特定期限後購買的保險將不受理。
FIDReC進行調解時,提及夫婦購買機票時,新加坡政府發的旅遊警告只提及武漢而非其他城市。保險公司過後接受夫婦可能不知網站的通告,願意在扣除小額行政費後,退還每人120元的保費。夫婦接受書面協議。
旅遊保險索償注意事項
●因突發情況隨時發生,一旦確定行程,就該盡早購買旅遊保險,以減少風險。
●經常出國的旅客如果購買常年旅遊保險,須確保保險仍然有效,才能覆蓋整個行程。
●多數旅遊保單提供類似的覆蓋面,但購買前還是應該貨比三家,因爲覆蓋範圍還是有些差別。
●須注意保險的條款,一些可能不包括特定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將減少不便和虧損。
●索償前,預備好保險或金融公司在索償表格或網站上列明的所需文件。它們多數要受保人提供可以證明無法獲得退款的文件證據,才會作出賠償,索償前應先獲取這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