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海運方式運輸貨物時,常碰到提貨人因來不及拿到書面證明而無法取貨的情況,這批貨存放在港口,不僅延誤整個交付過程,還得支付額外費用。不過通過修正後的電子交易法令,我國海運業者日後可直接憑電子提貨單(electronic bills of lading)取貨,這將推動無紙張跨境貿易,提高效率並加強數碼聯通。
通訊及新聞部長易華仁昨天在國會爲電子交易(修正)法案提出一讀。
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前年6月展開公衆咨詢,檢討如何將更多交易納入電子交易法令。
目前未納入這項法令的包括遺囑、信托及授權書、土地轉讓契約、諸如提貨單之類的流通票據及可轉讓文件,以及房地産交易。法案通過後,就能爲這些電子交易提供法律確定性。
以提貨單爲例,該文件是海運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份重要文件,但由于大部分地區未認可電子提貨單,因此海運業仍在使用書面證明。
使用書面證明的問題在于,文件經多人轉手而容易丟失,又或是貨物已運至目的地,卻因接收人來不及出示證明而無法提貨。
根據數碼集裝箱航運協會的數據,目前僅少于0.1%交易使用電子提貨單,協會希望最遲在2030年將電子提貨單的使用率增至50%,屆時全球海運業每年可省下多達40億美元(約52億新元)。
資媒局此前展開檢討時說,交易數碼化除了能簡化交易過程、顯著減少成本並降低欺詐風險,還能加強新加坡作爲電子交易中心的地位,提升航運和銀行業等關鍵經濟領域的競爭性。
除了電子提貨單,政府也在努力制定相關框架,加快上述其他交易數碼化的過程。
根據資媒局之前公布的公衆咨詢文件,政府計劃到了2023年底,有多達95%政府交易通過電子方式完成,房地産和持久授權書(LPA)等交易預計也會在同一期限內數碼化。
以LPA爲例,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計劃目前就修訂心智能力法令展開公衆咨詢。一旦通過,人們就能上網申請LPA,爲授權人打點個人事務的代理人也可提呈網上代理報告。
申請時間也將從目前的三周減至平均八個工作日,另外也能降低第三方篡改文件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