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私人領域以及學界今年各有一名代表受委爲高級律師。三人表示擔任高級律師任重道遠,並會竭盡所能在各自領域協助培育下一代律師。
三名新受委的高級律師是Providence Law Asia律師事務所創辦人兼董事經理亞伯拉罕維吉(Abraham Vergis,46歲)、總檢察署辯護處(Advocacy Group)高級處長陳如燕(39歲),以及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院長吳亦涵教授(39歲)。
至今共委任91名高級律師
新加坡法律學會從1997年起推行高級律師制度,至今共委任了91名高級律師,包括六名名譽高級律師。有五名高級律師已經去世。
維吉執業超過20年,主要處理企業和商業訴訟,以及國際仲裁等。他在2012年成立自己的律所之前,曾在德尊律所服務13年。
他和Providence Law Asia團隊曾在李顯揚妻子林學芬涉及的紀律審裁案中,代表她辯護。
另外,維吉非常積極推動無償服務,曾任律師公會刑事法律援助計劃主席。
他昨天通過視訊記者會受訪時說,身爲小型律所的代表,讓他覺得高級律師的委任更別具意義。
“希望我的經曆能啓發人們勇敢走上有別于傳統的道路,通往理想的頂峰。”
于2005年取得律師資格的陳如燕原本是私人執業,當年加入艾倫格禧律所後,一路晉升爲股權合夥人。
她過後在2018年加入法律服務,目前負責監督總檢察署在民事、商業、刑事和公共法律等方面的訴訟和爭議事務。
陳如燕說,希望在法律實踐中繼續激發新晉律師,展現執業的不同可能性。
吳亦涵在2008年進入學界之前,曾在最高法院任法律秘書,後升任爲首名高級法律秘書,以及助理主簿官。
目前,除了擔任新大法學院院長,他也是新加坡法律教育學院和新加坡司法學院的董事會成員。
吳亦涵認爲,自己雖不是執業律師,但可以通過日常教學啓發新一代律師。“我也希望培養下一代法律學者,新加坡未來的發展掌握在他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