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女經理和住在馬來西亞的前同事串謀,在一年半內偷偷將公司收到的超過2萬5000台iPhone手機運到馬國販賣,共同賺取超過600萬元的盈利,被判坐牢九年。
被告黃淑娟(40歲)前天(1月11日)承認一項失信罪和一項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並同意把另一項失信罪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共犯林振喜(48歲)則面對兩項失信罪,案件仍處于審前會議的階段。
黃淑娟是在2014年10月加入一家電子服務公司Pegatron Service,涉案時擔任該公司的物流經理。她被指在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5月14日期間,和前同事林振喜串謀,失信公司共2萬5051台iPhone手機。
被告利用公司程序漏洞,將這些手機運到馬來西亞,由住在當地的林振喜接手並負責售賣手機,每台手機的售價介于100元到550元不等。
若碰上手機因安裝假零件的情況,林振喜會將手機退還給被告,被告再偷偷將手機放回公司倉庫內。被告和林振喜在這期間從中分別賺取311萬5482元以及300萬元。
調查發現,被告不僅用部分的錢經營一家營業24小時的雜貨店,還在2019年4月爲她想購買的一套公寓繳付7萬1750元的選購權費(Option fee)。此外,被告還花了約3609元購買旅行配套。
2019年5月21日,蘋果公司的三名審計師突擊Pegatron Service,發現公司倉庫內的手機數目有誤,揭發被告的不誠實行爲。
警方凍結被告所有銀行戶頭,加上她公寓的選購權費及旅行公司退款的數額,共有12萬9869元。被告在庭上同意將這些錢歸還公司。
律師求情指患抑郁症
律師蘇尼爾爲被告求情時說,她被診斷患有抑郁症,曾因生意失敗而破産,欠下大筆債務,才會出此下策來還債。他懇求法官網開一面,判她坐牢不超過七年。
主控官反駁,指被告雖然稱自己把得到的錢都拿去還債,但她仍有意購買公寓、買了旅遊配套、經營雜貨店等,從中獲利,因此建議法官判她坐牢九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