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發展先後有三名董事請辭,要避免這場企業治理風波繼續發酵,最好的做法是更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與相關利益者更多的溝通與交流,主動權就掌握在城市發展管理層和董事會手中。
如果我是城市發展(CDL)的小股東,我最想問三名請辭的董事:協信遠創(Sincere Property Group)這家中國房地産公司究竟有什麽大問題啊?
去年10月,郭氏家族成員郭令柏閃辭城市發展的董事職務,掀起了一場“協信風暴”。郭令柏是城市發展執行主席郭令明的堂弟,多年來一直在郭家豐隆集團旗下多家公司擔任要職和董事。
郭令柏突然選擇離開城市發展,公開的理由是不認同集團董事會和管理層投資協信遠創以及持續給予它財務支持。外人看來,這大概就是一場豪門堂兄弟之間的糾紛,猶如港劇“溏心風暴”。
不過,劇情後來的發展又看似沒那麽簡單。兩個月後在年底時,獨立董事許添福也請辭,原因同樣與協信遠創有關,但說法相對含蓄。他與董事會分享對于協信遠創的觀察、擔心和建議後,認爲自己最宜辭去董事一職。
許添福曾在跨國銀行擔任高管,在合規、審計和企業風險管理方面皆有經驗,他在城市發展董事會服務逾四年。
怎知,今年開年第四天,城市發展披露又再有一名獨立董事陳燕萍辭職,她不同意集團投資協信遠創後的處理方式。她之前在畢馬威(KPMG)公司任職,擁有會計和審計經驗,當初是在2014年加入城市發展董事會。
像城市發展這樣的大企業接二連三有董事辭職,實屬罕見,一般會出現這種情況的是業務岌岌可危的小公司。
從股價來看,股東的利益沒受到多大影響,城市發展股價基本上跟著大盤走,已回到高于郭令柏辭職前的價位。不過,這場協信風暴難免還是令人對集團的運作情況和未來發展産生疑問。
上星期三,郭令明終于打破沉默,針對三名董事辭職一事致函媒體闡明他的看法。不得不說,姜還是老的辣,這名商場老將話鋒一轉,把董事相繼辭職風波,視爲更新董事會的契機,表示有信心重組後的董事會可帶來新的活力和觀點推動集團前進。
不僅如此,他字裏行間也暗喻選擇離職的董事沒有遵守董事會集體決定的精神,把矛頭轉向他們。
去年首九個月蒙受損失
但無可否認的是,城市發展確實因爲投資協信遠創,在去年首九個月蒙受7600萬元損失。加上冠病疫情的重創,集團去年全年出現虧損,具體數額將在來臨的業績報告揭曉。
集團去年投資協信遠創19億元,包括收購逾50%股權、認購協信遠創的債券,以及提供營運資金貸款。19億元的投資,與集團的約66億元市值對比,是一筆可觀的金額。
從大力開展中國業務的黃金商機,到投資後的虧損營運,城市集團董事會當初在通過這項投資決定時,是否有判斷上的失誤呢?或者純粹是冠病大流行打亂了集團的如意算盤?
究竟是多大的分歧促使三名董事毅然辭職?他們不認同的具體內容究竟是什麽?
很可惜,三人對外公布的原因簡短,大家無從得知。
獨立董事決定辭職 須履行哪些義務?
至于協信遠創是否還值得投資,城市發展委任的外部財務顧問德勤完成檢討後,確認協信遠創有一些良好資産可讓集團進一步獲益。集團也成立了特別工作小組來改善協信遠創的資金流動性和盈利能力,減少對集團造成額外財務風險。
對于三名董事辭職的做法,身邊聽到兩種不同意見。有人與郭令明的看法相近,認爲既然當初董事會集體通過了這個投資決定,後來就不應該公開唱反調;也有人覺得若發現公司的治理存在問題,董事就應該果斷表明立場,做一個清楚的了斷。
一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決定辭職時,須要履行哪些義務嗎?
查詢了新加坡交易所(SGX)的上市公司規則手冊和新加坡董事學會(SID)的實踐指引,裏頭有列明公司委任董事時該注意的事項,包括董事人選的專業能力、如何避免利益沖突等,但卻找不到關于董事提出辭呈時的相關信息。
上市公司在披露董事辭職的信息時一般著墨不多,最常見的卸任理由就是爲符合良好企業治理精神更新董事會、追求其他志向,或者因爲個人或健康理由。
回想起企業治理專家、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副教授麥潤田去年接受《聯合早報》專訪說過的一段話。曾經有兩名獨立董事因爲管理層拒絕董事會的建議,向他請教應如何處理,他提出了三項選擇。他說:“第一,等公司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屆時拒絕接受連任;第二,立刻辭去獨立董事,安靜離開;第三,立刻辭去獨立董事,但揭發實情。”
在這起辭職風波中,城市發展的三名前董事選擇了第二選項,有限地公開信息爲集團的企業治理水平增添懸念。
新交所不置評或提建議
新交所監管公司日前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表明,城市發展董事辭職是與協信遠創投資的商業事項有關,它將不置評或提出任何建議。
城市發展董事會有10名成員,三人辭職就代表約三分之一的董事認爲協信遠創的投資存有問題。若接下來還有更多獨立董事辭職,新交所也照舊置身事外嗎?要到怎麽樣的局面,新交所才會介入來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呢?
當然,現在的城市發展仍然是一家基本面良好,被一些證券分析師看好的優質股。豐隆集團持有城市發展約50%股權,郭令明和他兒子、集團首席執行長郭益智肯定比任何人都希望看到集團成功,相信他們也會竭盡所能爲集團爭取最大利益。
不過,要避免這場企業治理風波繼續發酵,最好的做法是更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與相關利益者更多的溝通與交流,主動權就掌握在城市發展管理層和董事會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