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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普通市民的角度來理解常見的經濟和財經術語和課題。
馮嘉年 報道
上市公司每年的打工皇帝排行榜,向來是小股民茶余飯後的熱門話題。
除了誰賺最多、賺多少,股東更須判斷的其實是這些董事、總裁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是否跟公司業績和股東回報相符。因此,他們的薪酬制定和披露,反映了上市企業的治理水平。
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公司治理守則,上市公司應在年報中披露制定薪酬的政策及標准;每名董事會成員及總裁的身份、薪酬類別和數額;以及至少首五名關鍵管理層(非董事或總裁)的身份、薪酬區間(不大于25萬元)、類別和所有人的總和。
年薪超過10萬元的員工,如果是公司的顯著股東,或是公司董事、總裁或顯著股東的直系家屬,公司年報也應披露他的薪酬區間(不大于10萬元)。
例如大華銀行(UOB)的2019年報就披露,總裁黃一宗的兒子黃鼎全也在該行工作,薪酬介于10萬零1元至20萬元。
不一定完全遵照守則披露
然而,上市公司並不一定完全遵照守則進行披露。
2019財年10大打工皇帝當中位列第五的雲頂新加坡(Genting Singapore)執行主席林國泰就僅披露他的薪酬介于950萬至975萬元,沒有確切數額。
對此,雲頂新加坡的說法是:“公司相信以25萬元爲區間披露公司董事的薪酬,提供了足夠的概觀。”
此外,一些上市公司也不披露董事及總裁以外,其他管理層要員的個別薪酬,理由一般上跟人才的競爭有關。
例如本地三大銀行雖然披露詳盡董事及總裁薪酬信息,但並未披露其他高層的個別薪酬。
星展集團(DBS)僅披露包括總裁高博德(Piyush Gupta)在內21名集團管理委員會(Group Management Committee)成員的薪酬總和以及年度增幅。集團在2019年報中說:“雖然企業治理守則建議至少披露首五位管理層要員的薪酬,董事會相信這麽做將對我們不利,因爲這個高度競爭的行業對人才的爭奪從不間斷。我們跟本地市場的行業做法一致。”
華僑銀行(OCBC)和大華銀行也提出類似的說法。
本地兩大房地産發展商凱德集團(CapitaLand)和城市發展(CDL)也不披露總裁以外個別管理層要員的薪酬,而是提供總和。
城市發展在年報中解釋:“披露個別要員薪酬不符合公司利益。考慮到高度競爭的人力資源環境,披露特定薪酬信息可能引起聘請和留住人才的問題,若高層要員因此而被挖角,將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
另一方面,新電信(Singtel)、豐益國際(Wilmar International)、吉寶企業(Keppel Corporation)和新交所等主要藍籌股則選擇披露個別要員薪酬。
新電信和新交所還超越指導原則,披露了總裁以外其他五大要員的具體薪酬數額,而非只是區間。
有趣的是,創業公司(Venture Corporation)雖然披露五大要員的身份及薪酬區間的分布,卻不披露個別要員處于哪個區間。
至于雲頂新加坡,雖然沒有按指導原則披露執行主席林國泰確實的薪酬數額,倒是披露了其他五大要員的薪酬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