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長者被虐待的問題令人關注,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認爲,我國在法律上應加強對年長者的保護,以防年長者被虐待的情況日益普遍。
目前在《刑事法典》下,罪犯針對女傭、未滿14歲者和有親密關系者等犯下特定罪行,可面對的懲罰是有關罪名最高刑罰的兩倍。
針對爲女傭提供的保護,議員迪舒沙(荷蘭—武吉知馬集選區)詢問政府是否會考慮進一步擴大受害對象的定義,涵蓋其他同樣因工作關系處于弱勢地位的人。
尚穆根說,我國法律目前已涵蓋對不同弱勢群體的保護,包括女傭、兒童與年長者等,但他願意重新審視這個方面,也尤其關注年長者的情況。
議員任梓銘(馬西嶺—油池集選區)則詢問,對于那些濫用他人信任而犯下傷人或性相關罪行者,例如教師、醫生等,是否也可探討讓他們面對更重的刑罰。
對此,尚穆根指出,這已是法庭在判刑時會非常重視的因素。在考慮加重刑罰時,罪犯若處在受信任地位(position of trust),就會是個重點考量。
他也重申我國是個低犯罪率的國家,這類罪行在我國極其少見。“這些情況在任何地方都會發生,我不希望人們以爲這在新加坡是個較爲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