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病疫情催化涉及跨境基建和破産事項的“糾紛熱點”,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應做好准備加以應付,並在現有優勢上推行新方法,以便更好地滿足國際法庭使用者的需求。
梅達順大法官昨天在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Singapor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簡稱SICC)首屆研討會的開幕儀式上致辭時,提到疫情將導致上述兩個糾紛熱點,並邀請各方在研討會探討如何應付這兩個將顯著擴大的熱點。
他說,未來疫情結束後料湧現多個新的基建項目,但冠病導致現有工程項目的延遲、中斷、重新商談,甚至終止,相信涉及基建和建築的跨境糾紛將急速上升,爲區域法律服務與糾紛的解決帶來強勁需求。
他指出,像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這類能夠提供各造一個中立平台的國際商事法庭,因爲具備解決這類跨境基建糾紛的特色,上述現象更顯意義。
大法官引述亞洲發展銀行的預測,到了2030年,亞洲需要約26萬億元的基建投資,而中國的一帶一路倡議目前有超過2000個項目,總值2.41萬億元。
他指出,除了提供中立平台,國際商事法庭設有上訴管道,也能讓各造按個別需求和喜好,更靈活地處理糾紛解決程序等。
但他認爲,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應推行新方法,更好地滿足使用者的需求。比如,推出一個基建和建築專門清單,讓不同糾紛能按個別需求,制訂各自的專屬程序條例。
可統一和協調債務重組 強大司法平台更顯重要
他指出,解決跨境破産糾紛造成了“分裂”的獨特問題,所以一個可通過統一和經協調方式進行債務重組的強大司法架構平台更顯重要。
他說,冠病也對經濟構成嚴重影響,這類平台的需求因此變得急迫。
大法官援引一項國際調查,指環球企業破産個案因疫情料激增26%。
他說,新加坡和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已做好應付這些挑戰的准備,包括去年通過的破産、重組與解散法,集合重組和破産條文,並與各地法庭建立環球聯絡網,致力有效解決跨境破産和重組事宜。
他也提到國際糾紛可通過調解等更便宜的方法解決,促請各造持開放態度,更全面看待如何解決糾紛,不要以爲只能通過法庭裁定,其實也可考慮以和解方式處理。
原本去年舉行的研討會,因疫情展至昨天舉行。研討會議題是“疫情後的國際商業法庭”,有約300人通過Zoom視訊平台出席,與會者以本地人占多數,其他來自英國、澳大利亞、中國和德國等。
大會講員包括澳大利亞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詹姆斯·阿爾索普·AO(James. Allsop. AO)、英國女皇律師、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的國際法官、新加坡上訴庭法官和高庭法官,以及法律學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