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濱尼今年首兩個月內發生三起飛镖射鴿事件,關愛動物研究協會貼文促請知情者提供情報。
關愛動物研究協會(ACRES)前天在面簿貼文說,有公衆通報,淡濱尼在今年1月和2月發生三起飛镖射鴿子事件,三個事發地點分別位于淡濱尼中1路第513座組屋、淡濱尼21街第267座和269座組屋一帶。
淡濱尼21街的街坊告訴《新明日報》記者,該組屋區並沒有群鳥聚集的情況,對肇事者的行爲感到震驚。
餐館老板娘康女士(56歲)說,很多年前附近確實有公衆餵鴿子,才會引發鳥患問題,但今年起,鳥患問題已有所改善。“我的餐館有時會有八哥飛進來,但只要把它們趕走就行,並沒造成困擾。”
關愛動物研究協會貼文說,從協會第一次發現有原鴿(rock pigeon)身體被飛镖擊中至今已有一年,時至今日還是接獲類似事件投報,情況“令人害怕和擔憂”。
關愛動物研究協會呼籲知情者提供情報協助調查。知情者可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提供資料。
根據我國法律,虐待動物或飛禽者可在動物與飛禽法令(Animals and Birds Act)被控,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判罰款高達1萬5000元,入獄不超過18個月或兩者兼施。
根據警方網站的信息,吹镖同弓箭、巴冷刀和斧頭一樣,被歸類爲許可的物品,無需准證就能進出口或持有。不過在公共場合持有這類物品,仍可被視爲觸犯持有具攻擊性或受管制武器的相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