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就拿新加坡的理工學院來說,每年的學費平均23,000新幣,折合人民幣11.5萬,對于普通家庭來說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爲了吸引更多優秀的人才來到新加坡,坡島政府也對外國學生設立了很多類型的獎學金和助學金。
國際生申請助學金之後,在理工學院的學費就可以降到每年8,600新幣,折合人民幣4.3萬元,這樣留學生的家庭經濟壓力就會小很多。
在交學費的時候,直接繳納減去政府助學金以外的剩余學費就可以了,助學金會減去學費的50%-80%不等,或因政策變化而調整。
並且獎學金和助學金之間互相不沖突,享有助學金的學生依然可以申請獎學金。不同類型的獎學金福利和條件都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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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獎學金的學生,需要和新加坡政府機構或頒發獎學金的單位簽署一份合約,要求學生畢業後在新加坡當地注冊公司或機構工作3-5年,合約需要擔保人擔保。
申領助學金的學生,需要和新加坡教育部簽署一份合約,要求學生畢業後在新加坡當地注冊公司或機構工作3年,合約需要擔保人擔保。
注意:如果受惠學生在畢業時候沒有履行在新加坡當地注冊公司或機構工作一段時間的承諾,簽約人或擔保人就會被控、罰款,所以擔保人是有責任的。
如果要離開新加坡,簽署協議的人有經濟賠償責任的賠償數額一般都在3-4萬新幣。
如果不賠償直接回國,那麽學生本人包括當時的經濟擔保人的名字就會進入新加坡的黑名單,以後不可以再申請新加坡簽證,甚至坐飛機經停新加坡都不可以。
在異國他鄉,最親切的事情之一就是遇到老鄉,因此有很多留學的中國留學生爲同是中國來的留學生作擔保,這不僅是出于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更是出于老鄉情誼。
可現實最終給了這些“天真”的留學生擔保人一個暴擊!
簽約人落跑,擔保人背負巨額債務
這位擔保人是sm1的獎學金得主,1999年入讀新加坡中學,2003年考入新加坡國大。
簽約人是sm3獎學金得主,同樣是2003年入讀新加坡國大,由于兩人被分在一個班,自然而然成了系友。
當時DBS銀行推出一項2000新幣的電腦貸款,利息在畢業後30個月才會産生,周圍也有很多學生爲同是中國來的同學做擔保,因此這位擔保人也沒想太多就爲系友擔保了這份貸款合約。
之後由于系別不同了,兩人的聯系逐漸變少,但是沒有斷聯。直到2012年這位擔保人去DBS銀行查賬時,被告知擔保的電腦貸款還沒有還,聯系之後,對方表示會還。
2016年這位擔保人再一次去DBS銀行查賬,發現這筆電腦貸款還是沒有還,想聯系系友卻一直打不通電話。
之後,他嘗試聯系了系友的家庭電話,但是也打不通,找國大、DBS銀行均未果。
此時畢業時間也早已過了30個月的期限,利息已經開始産生,他去報警,結果被警方告知這是銀行貸款合同糾紛,不立案。
而且警方明言擔保人要付責任。
之後,這位擔保人得知他的系友其實早在2010年被國大除名,沒有拿畢業證,同時,系友也以諸多借口和很多同學借錢,拿到錢之後就消失了。
公衆的態度
聽說了這則事件後,網友紛紛炸了鍋。
@北京西站南廣場東門北側:准備交罰款吧。
@Jp8876:還記得10多年前本地老師擔保國內學生嗎,結果那家夥畢業了跑去美國,老師們賠錢。
@做陣來轟趴:建議直接咨詢moe,當然咨詢的時候就說你現在想幫別人擔保,但想知道如果擔保人跑了怎麽辦?
@葉無谶:………………我終于知道爲什麽有朋友擔保旅遊簽證都不太情願了,真是什麽人都有。
早在2016年,新加坡總審計署抽樣調查了30名獎學金得主,發現有至少一半沒有履行合約。
截止同年6月,學生拖欠的貸款數額高達2.28億新元 !
教育部發言人劉燕玲在國會上表示:
如果學生是因爲教育部在向獎學金得主發出提醒信,要求他們更新狀態的時候有所延誤,而導致沒有及時履行合約,那麽並不算違約。
而對于違約的學生,教育部會徹底封停他們的後路,他們以後都不可以在新加坡居住和工作!
違約的後果
似乎暫時看起來沒有什麽事,但是他們要時刻防止被他人探查到他們的黑曆史。有些人跑去了歐美“避風頭”,但是歐美是十分注重信譽的,一旦被發現違約記錄,後果不堪設想。
有的學生違約之後跑去了美國常春藤學校讀博,結果被新加坡教育部發現違約記錄,直接一封公函發送給在讀學校,之後這名學生就被掃地出門……
小夥伴們以後可要長點心了,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在你動筆寫下自己名字之前,請先掂量一下名字背後的重量再決定。凡事不能沖動,一定要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