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元表示,轎車要進廠維修三周。(陳佩敏攝)
(新加坡26日訊)婦女“做賊喊捉賊”,刮花馬賽地轎車,竟主動向車主舉報,當目擊證人給警方口供,結果行徑被行車記錄器揭發,車主索賠6000新元(約1萬8000令吉)。
在實龍崗北1道第107座組屋咖啡店的“老海南咖喱飯”攤位老板陳俊元(27歲)告訴記者,他半年前購買了價值近20萬新元(約60萬令吉)的馬賽地轎車,上個星期天(10月20日)竟遭一名女熟客刮花。
“事發當天,我上午10時開車去辦事,中午12時50分回到攤位,把車泊在後面泊車場。直到下午1時40分左右,一名女熟客就焦急跑來說看見三名小孩在刮我的車,要我趕快去。”
陳俊元趕去泊車場,卻沒看見小孩子,但車子已被利器刮花,從引擎蓋到後車廂的頂蓋,留下長長一圈的刮痕。他表示,他之後報警,女熟客還當目擊證人,讓警方錄口供。
之後,陳俊元調閱行車記錄器,發現“罪魁禍首”其實就是女熟客。
陳俊元出示畫面,顯示女熟客刮花引擎蓋。(陳佩敏攝)
“我感到非常驚訝,她拿著類似石頭的東西,從我車子身邊走了兩圈,邊走邊刮。畫面也拍下她刮花引擎蓋才離開。我隔天告訴對方的丈夫,丈夫說周三會給我交代,但至今沒有消息。”
陳俊元送車去維修,維修廠估算費用預計要近5000新元,加上需要租車三周的費用大約1000新元,決定向對方索償6000新元,但對方卻不肯支付。
“我不想鬧上法院,但不排除這麽做,希望對方能和我私下解決這件事,負起責任。”
警方受詢時證實報案。
行車記錄儀畫面拍下女熟客刮花馬賽地轎車。(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