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導致拒簽或推遲受理。
2、 簽證申請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簽證官根據申請者個別情況決定。
3、 申請者應在簽證批准後再購買機票。凡因提前購買機票而簽證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使館及旅行社對此不負責任。
4、 簽證的簽發日期一般是簽證的申請日,簽證一旦被簽發其有效期將不再變更。申請者不應過早遞交申請材料。若簽證已過期,申請者須重新遞交申請材料。申請者在領取簽證時,應仔細核對簽發日期及簽證有效期。建議申請者在出國前一至二周遞交申請。
5、 簽證持有者並不一定可以入境新加坡。簽證持有人須符合入境規定方可准許入境,如有效護照,足夠的資金和往返機票(如需要)。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有權決定其是否可入境。
6、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官員在簽證持有者入境時決定其停留天數。申請者應留意護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7、出簽期:5-7個工作日,電子簽證
8、有效期:山東省簽發護照多爲35天有效多次往返,北上廣簽發護照多爲一年或兩年多次往返,具體以使館批複爲准
9、停留期:入境新加坡移民局蓋章爲准,多爲14天停留期
10、層次一國家包含:中國、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獨立國家國協(亞美尼亞、阿塞拜疆、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摩爾多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烏克蘭、喬治亞、印度、緬甸、尼日利亞
所需資料
護照
1. 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因私護照複印件件(
2. 持舊護照者請在護照最後一頁簽名複印件,中文姓名;新護照首頁已有簽名
照片
1. 白底彩色2寸三個月內近照2張(一張貼在表格上,一張供掃描用)
2. 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風俗要求戴帽或配飾,帽子或配飾不得掩蓋申請者面部特征)
3. 照片背面用鉛筆/圓珠筆(勿用中性筆,防止照片暈染)寫上自己的姓名
個人資料表
1. Form 14A簽證申請表原件:英文完整填寫,申請者親筆簽名,有具體入新日期
身份證
1. 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一張A4紙上
2. 未成年人無身份證者,請提供出生證明複印件
戶口本
1. 全家戶口本複印件,包括戶口首頁、戶主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2. 如果是集體戶口,請提供集體戶口本戶主首頁及本人信息頁複印件
結婚證
1.複印件
在職證明
1.在職人員:必須提供由就職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原件一份。證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並詳細注明申請者在該公司的任職時間、職務及工資。在職證明信必須列有公司及有關聯系人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信函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2.無業人員:必須提供證明其個人經濟狀況的文件,如銀行存款證明原件。存款證明沒有金額限制(通常默認3萬起)但要求銀行簽發日期必須是簽證遞交日期的1個月內。
3.在讀學生:提供在讀證明原件。
4.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複印件+3萬存款證明原件(至少凍結3個月)/3萬存單複印件
財産類
5. 房産證 車産證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