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洛組屋區“垃圾屋”內垃圾堆到門口,甚至高至天花板。查案人員必須移除十多推車的垃圾後,才能順利進到廚房將男子腐爛的遺體移出。(聯合晚報)
最近看新聞得知,勿洛北1道第519座組屋傳出發現垃圾屋腐屍,68歲的男子死在廚房裏,卻因爲垃圾堆到天花板,變成腐屍才被發現,市鎮會跟查案的人員費了很大的勁在臭氣熏天的空間裏清理出走道才找到屍體。
勿洛北1道第519座組屋的“垃圾屋”。(聯合晚報)
接著又費了一兩天才把整個屋子的垃圾裝滿十幾個垃圾箱移走,才搬出屍體。最嚇人的是,同一座組屋還有另一個單位也是差不多這樣,鄰居們都很擔心著火或者再出現一具腐屍。
從門口看“垃圾屋”。(聯合晚報)
同一天的新聞也報道,聯邦彎第100座組屋也有一個這樣的單位,垃圾甚至滿到鐵門關不上,屋主只能用鎖鏈鎖住鐵門。其實爲什麽需要鎖,有誰敢進去偷東西?就算敢也進不去啊。
聯邦彎第100座組屋的“垃圾屋”。(新明日報)
像這樣的居民和他們的垃圾屋,多年來陸續有新聞傳出,不過這次連續幾天密集發現三間,看照片和畫面真的很令人震撼。
我相信如果蟻粉願意把自己知道的個案通報上來(有照片更好),一方面可以幫助有關當局注意,另一方面也一定可以讓我們看出某一種社會現象。
這種現象當然令人搖頭、難過,在感到惡心、受不了的同時,如果知道個案不少,那是必須引起正視和深入研究解決的。
被揭發的案例中,我們只能經由媒體報道,才知道鄰居的反應,很難想像跟他們做鄰居那麽多年的心情。
但是有這樣的鄰居,爲什麽其他人都沒有尋求幫助?很多人的回答是有通知市鎮會,市鎮會最終是拿不出辦法,于是個案一日拖過一日,一年拖過一年,直到這些人年紀越來越大,精神狀態也越來越恍惚,最後等待某種事情發生。
2016年,九旬輪椅老婦位于大巴窯8巷第222座組屋的四房式住家,常年讓媳婦和孫子囤積垃圾成山,當局前往清理垃圾屋,卻遭到老婦的媳婦和孫子大鬧抗議,雙雙遭警員上铐逮捕。(新明日報)
現代心理學已經確認,“強迫性囤積”(Compulsive hoarding)是一種心理疾病,屬于強迫症的一種,需要接受治療。我們從新聞事件中可以感覺這些老人家有相當明顯的這類症狀。而且他們一般都是獨居,獨居的理由當然很多,但是獨居的後果是他們的心理症狀會越來越嚴重。
兀蘭組屋區一名61歲婦人的“垃圾屋”。(海峽時報)
新加坡組屋社區生活一般還是有人情味的,鄰居之間的往來或者相處就看個別情況,我看過很親密如一家人的,也看過如敵人的,當然大多數像會點頭的陌路人。
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下,很多人對談不上熟悉又還有怪癖或者壞脾氣、家境複雜的鄰居,免不了要避而遠之。這是我們社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怕事心理,也是明哲保身的哲學。這是很不健康的。
過去在甘榜,左鄰右舍平常互相探聽的習慣雖然也不好,很雞婆,但是同時也有在困難時互相幫助互相扶持的習慣,可惜這些都沒有在組屋環境重現。
淡濱尼12街第157座組屋的“垃圾屋”失火,住在裏面的獨居老人來不及逃脫被燒死。(聯合早報)
所以我們可以理解爲什麽這些可憐(對他們鄰居來說或許是可惡)的老人家最終下場會那麽淒涼,遠親近鄰都不理,仿佛天地神明也棄他們而去,一片孤獨的靈魂隨著時間的流失逐漸萎縮成一顆真空宇宙中的飛石,沒有方向,沒有指引,無助也失助。
那麽我們要問,我們社會有沒有機制應對這種現象這些人?顯然是有的。按照新加坡的制度,除了市鎮會,幾乎每一個住宅區都有居委會,居委會上面有公民咨詢委員會,很多社區或者鄰近社區都找得到社工團體的辦事處。很多社工組織長期接受政府的補助,協助社會底層的照護工作。
這樣的機制可能不夠完善,以致我們不能及時發現一些很急需要援助的個案。最近那個鐵鍋煮屍體的案子,就竟然經過五年才意外被發現。
這些案例說明,目前最深入基層的居委會組織的功能,有必要加以檢討。居民委員會的設計開始于1978年,按照人民協會的網頁介紹,它的功能是促進社區的和諧,由當地居民組成,爲當地居民服務,並且與其他基層組織和政府部門協調合作,改善社區硬件設施,維護社區安全,當然也包括下傳政府政策與資訊給居民,同時上傳民情給官方。
義順81街第820座組屋九樓的一個單位出現“垃圾屋”,獨居男子在屋內和屋外走廊堆滿雜物。(新明日報)
但是據了解,目前的實際情況是一些居委會成員並非當地居民,而是來自其他地區,在當地基層辦事。這樣的外地居委會成員有多少比例,沒有數據很難說。但是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什麽,值得探究,不過我認爲比較可以被接受的理由是“當地居民沒人願意挺身而出服務社區”。如果不是這樣,居委會沒有理由排除當地居民的參與服務社區。
爲什麽居委會成員由當地居民組成最理想?因爲居民生活在那個社區,他們一定最關心社區的一動一靜,也比較願意想方設法協助社區居民解決問題。
本地義工組織“讓希望活下去”的志願者們會定期上門幫“垃圾屋”的屋主清理環境。(讓希望活下去面簿)
當然,這樣說不等于認定非當地居民一定不關心當地社區,但是除了一些專業事務或許社區內沒人才協助做出決定,一般居民之間的竄門、互助、精神或物質支持,發現問題,乃至陪伴,大概只有左鄰右裏才做得到,也願意無償付出。只有這樣的結構才比較可能重建甘榜的溫度。
因此一個疑問就是:多少比例的居委會成員是當地居民?我們可以接受一定比例是“外地”專才,但最少應該有一半是社區裏的居民。如果居民參與度不高,那更說明我們需要加強社區意識乃至關心公共事務的公民意識。如果居民連自己社區的事務都漠不關心,一切等政府來做,各人自掃門前雪,那是整個國家的一大危機。
我真心相信只要充分授權並支持社區居民參與社區事務,一定有足夠人選願意站出來。很多老社區的居民過去因爲教育程度等問題無法奉獻,但今日組屋居民平均教育水平都提高了,我們也應該檢討基層組織的構成,讓居民更投入關心社區,避免組屋區成爲孤獨者的失溫星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