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作爲亞洲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同樣擁有大量適合商業發展的政策,包括發達的海空運網絡、自由的外彙收付兌換服務、便捷的公司維護手續和極低的稅率。雖然新加坡公司注冊程序並不如其他老牌離岸金融中心般簡便,但新加坡公司憑借其他優勢,也仍在世界離岸金融市場上獲得一席之地。今天,通惠管理顧問就爲大家介紹,新加坡公司稅務申報的詳細情況。
新加坡公司作爲離岸公司中的新秀,在充分借鑒其他老牌離岸公司管理法律的基礎上,制定出一套符合自身發展需求、有效吸引海外投資的離岸公司管理規則。而對于公司維護中最重要的一項:稅務申報,新加坡則執行了與衆不同的稅務申報管理規則。簡單來說,新加坡公司的稅務申報分爲兩個部分,即預估稅務申報和實際稅務申報。
依照新加坡公司管理規定,新注冊的新加坡公司,必須在18個月內舉行首次股東大會(AGM)。假設某公司注冊于2016年7月,那麽最晚必須在2019年1月舉行首次股東大會(AGM)。在新加坡公司股東大會上,需要向所有股東遞交說明公司財務情況的文件(Financial Statement), 而財務狀況文件說明的財務情況不能早于6個月。即AGM在2018年12月31日,那麽財務數據不能早于2018年7月1日。在股東大會(AGM)後一個月內,必須在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官網(ACRA)進行Annual Filing工作,也可以解釋爲年審工作。最後通過網銀、信用卡等方式繳納20新幣,完成Annual Filing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進行Annual Filing工作時,申報人需要填寫AGM上的財務說明的時間(Date Financial Statement made up to), 假設填報時間爲2018年6月30日,則這個時間將成爲該新加坡公司的財政年度終結日(Financial Year End,簡寫爲FYE)。
在FYE之後的一個月內,新加坡稅務局(IRAS)會向企業發出預估應稅收入表(Estimated Chargeable Income,簡寫爲ECI),該表格爲次年應納稅金額的預估報表,即便企業沒有應稅收入,也需要進行零申報。但無論企業是否收到需要遞交該表格的通知函,都需要在三個月內,以紙質信件或網上申報的方式,向新加坡稅務局遞交填寫完畢的表格。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納稅人營業額低于100萬新幣,且預估應稅收入爲零的話,就不需要報送預估應稅收入表(ECI)。
在次年3月,新加坡稅務局(IRAS)會向應稅公司發出編爲C的稅務申報表,要求其進行上一財務年度的稅務信息申報。此時新加坡公司應按照上一財年的實際經營情況,填寫完畢稅務申報表,連同財務資料(個別公司還需要連同審計報告)發回新加坡稅務局(IRAS)。經過稅務局相關部門的審核及複算工作後,會向該新加坡公司發出繳稅通知書(Notice of Assessment),納稅人必須在收到繳稅通知書後一個月內,進行繳稅操作。
由于新加坡公司稅務申報及繳稅工作較爲複雜,通惠管理顧問再次爲大家梳理一遍:
新加坡公司成立18個月內,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AGM),並在第一次股東大會結束後1個月內,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 (ACRA)進行Annual Filing工作,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會默認Annual Filing工作辦理完畢的日期,爲該公司的財政年度終結日(Financial Year End,簡寫爲FYE)。而新加坡公司對此財政年度終結日也可在之後進行更換。
在股東大會(AGM)結束後1個月內,新加坡稅務局(IRAS)會向該公司發出預估應稅收入表(Estimated Chargeable Income,簡寫爲ECI),而該公司需要在3個月內遞交填寫完畢的預估應稅收入表(ECI),對下一財年應納稅額進行預估。而對于收入低于10萬新幣,或應稅收入爲0的公司,則不需要遞交預估應稅收入表(ECI)。
在次年3月,新加坡稅務局(IRAS)會向每家新加坡公司發出編號爲“C”的稅務申報表,要求該新加坡公司進行上一財務年度的稅務信息申報。而此時新加坡公司需要將填寫完畢的編號爲“C”的稅務申報表,及公司財務報表(部分公司還需要提交審計報告),發回新加坡稅務局(IRAS),而稅務局經過核算後,會將應繳稅單寄回新加坡公司,該新加坡公司應在1個月內繳納稅款,以避免受到罰款(即便對應納稅金額有異議,也必須先繳稅,再進行申訴)。
由此可見,新加坡稅務申報較爲複雜,若非專業人士很容易發生錯誤,導致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