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全球金融中心,貿易自由度高,地理位置優越,享受航運、海運交通樞紐便利;新加坡也是全世界公認的低稅天堂,吸引了全球越來越多的企業家到新加坡注冊公司,開展國際貿易業務。近年來也有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家到新加坡開公司,開拓海外業務。司馬移提供新加坡注冊公司、銀行開戶、做帳報稅、移民留學等全方位的服務。
很多客戶會關心,注冊公司是很簡單,但後續要維護公司的運營是不是會很麻煩?今天小編就來解讀下維護新加坡公司具體要做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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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委任新加坡本地董事、法定秘書以及續租新加坡注冊地址。
所有注冊在新加坡的公司,按照新加坡公司法律法規規定,都需要有一名新加坡本地董事、並委任一名法定秘書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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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年檢
新加坡企業與會計管制局規定,根據新加坡公司法(1967 年頒布), 所有在新加坡成立的擁有股本(Share Capital) 的有限責任公司 (Pte Ltd/Ltd),第一次股東大會/AGM 必須在公司注冊日期的 18 個月之內召開。在之後的每一個財務年度裏定期召開常年股東大會,並且時間上與上一次股東大會不可超過 15 個月; 如公司董事提出充分的解釋可申請股東大會延期,最長不超過 2 個月。
公司董事需在股東大會上呈交由新加坡本地注冊會計師和審計師(如需審計)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並由股東審核和通過。對于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召開的日期和財務截止日期不可超過 4 個月;其余類型公司,股東大會召開的日期和財務截止日期不可超過 6 個月。
在公司每一年的股東大會/AGM 後的 1 個月之內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 (ACRA) 申報公司過去一年的財務狀況與變更訊息(簡稱爲年檢)。若公司沒能在所要求的期限內召開股東大會以及完成年檢的申報,公司本身及公司董事將會被法院起訴(Prosecutions / Summonses)以及罰款(Penal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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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做帳報稅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公司應該保存正確的會計紀錄至少 5 年。紀錄應該包括:
銷售和采購確認單;銷售和采購發票 ;付款回執單/收據 ;銀行對賬單; 薪水單/公積金回執單 。
新加坡稅務局規定,根據新加坡稅法(1984 年頒布),所有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必須在公司財務截止日期的 3 個月內遞交公司的預估稅 /Estimated Chargeable Income。
例如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該財務年度的 ECI 須在 2012 年 3 月 31 日之前遞交;所有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必須根據公司實際的年度稅前利潤或虧損,在每個估稅年度的 11 月 30 日之前遞交公司稅申表/Form C。估稅年度申報的是公司上一個財務年度的收入,例如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該財務年度的Form C 須在 2012 年 11 月 30 日之前遞交;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 Form C 須在 2013 年 11 月 30 日之前遞交。
若公司沒能在規定日期前遞交報稅資料,或遞交虛假的報稅資料,公司本身以及公司董事將會被法院起訴(Summonses)以及罰款(Penalties),嚴重者將會被判處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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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審計
EPC 全稱爲 Exempt Private Company:
§ 不超過 20 名股東
§ 無直接或間接控股的企業股東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Exempt Private Company 的定義被 Small Company(小型公司)所取代;滿足 Small Company 的公司可無須審計自身的財務報表。定于 Small Company 的標准如下:
§ 公司屬于私人有限責任,並且在過去連續兩個財務年度期間滿足至少以下 3 點中的 2點要求:
1. 年銷售額不高于 1000 萬新幣。
2. 淨資産不高于 1000 萬新幣。
3. 員工總數不高于 50 人。
如公司屬于集團中的一員,豁免審計的標准如下:
§ 該公司定義爲 Small Company。
§ 該集團定義爲 Small Group(即:在過去連續兩個財務年度期間,在合並集團所有
公司的財務報表基礎上,滿足至少以上 3 點中的 2 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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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眠公司
如新加坡公司在某一個財務年度沒有發生任何商業和財務活動即可認定爲休眠公司。下列行爲不會影響公司的休眠狀態:
委任公司商業秘書
委任公司審計師
支付政府滯納金或罰款
股份的變更
需要注意的是休眠公司可以免除審計,但仍然需要按照新加坡公司法和稅法的規定條款和時間召開年度股東大會/AGM,年檢/Annual Return,遞交預估稅/ECI 以及遞交公司稅申報表/Form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