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新加坡注冊車輛已申請VEP。
(新加坡7日訊)若馬來西亞政府只針對新加坡車輛實行外國車輛入境准證(VEP)措施,我國政府也將考慮做相應跟進。
馬國媒體報道,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星期一(9月2日)指出,馬方當局將先在與新加坡邊境的關卡落實VEP系統,並還在探討在馬國與泰國、印度尼西亞及文萊邊境關卡落實這項系統。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針對上述談話受詢時指出,馬國政府今年較早前宣布在所有的關卡邊境實行VEP措施,包括同新加坡邊境的關卡。
大馬從10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VEP系統。
陸交局說:“不過,根據《星洲日報》于9月3日的報道,馬國當局的最新言論沒有指明它是否將在泰國、印尼及文萊邊界實行VEP制度,以及將在同新加坡邊界關卡實行措施後的多久,才在其他關卡實行。”
不過,陸交局強調,如果馬來西亞政府只對新加坡注冊車輛實施VEP措施,新加坡將考慮做相對的回應。
馬國外交部今年4月宣布,從10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VEP系統,從長堤及第二通道關卡入境的新加坡車輛到時都必須擁有“外國入境車輛無線射頻識別(VEP-RFID)標簽”。
聲明表示,VEP系統將分三階段落實,首先是馬新邊界,再來是馬泰邊界,最後是馬國與文萊和印尼邊界。根據條例,VEP是由陸路交通局所發出,並可通過陸交局網站https://vep.jpj.gov.my注冊。
聲明強調,到時只有已注冊VEP的車輛才能入境馬來西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