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素玲將在9月9日返回法庭接受判刑。(海峽時報)
(新加坡4日訊)騙走八只總值39萬8000余元(約119萬4000令吉)的勞力士名表,欺騙雇主的錢,以及利用他人的信用卡還債,女騙子在短短三個多月內詐取77萬1000余元(約231萬3000令吉),前日在庭上認罪。
被告曾素玲(37歲)承認15項欺騙罪後,控方促請法官判監45個月到48個月,法官案展本月9日,讓律師求情後判刑。
被告案發時在一家專門制作儀式項目的公司工作,去年7月間,被告到烏節路一家手表珠寶店,向職員購買八只價值不菲的勞力士名表。
被告謊稱幫第三者購買,而對方是手表珠寶店的顧客,該名職員信以爲真,把表給她,事實上,對方並沒有指示被告幫他購買八只手表。
手表價格最高11萬4000余元(約34萬2000令吉),最低1萬9000余元(約5萬7000令吉),總值39萬8000余元。
被告到不同當店典當八只手表,總共當了24萬5500元(約73萬6500令吉)。被告把錢拿去花掉和償還債務。
去年間,對方將信用卡交托給被告,要她幫忙購買行李箱,但被告卻使用信用卡還債,于去年9月13日償還拖欠酒廊的錢。
被告常去該家位于惹蘭蘇丹的酒廊,累積賬單額12萬3900元(約37萬1700令吉)。
被告落網後,警方起回八只手表,但被告並沒有還錢給當店。
控方促請法官判監45個月到48個月,控方說,本案涉款數額高,被告接連犯下三種不同罪行。雖然被告沒有案底,但不能視爲初犯。
控方指,被告違背交托信用卡給他的人,以及雇主對他的信任。她也沒有做出賠償。(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