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項調查統計顯示,本地約有1000名露宿在外的人們。(海峽時報)
黑夜將臨,當多數新加坡人正准備躺在舒服的床上休息時,61歲的李先生也准備開始入睡,只不過他躺著的卻是鋪著紙皮的地板,或者戶外的長椅。
“當你睡在戶外時,你總得擔驚受怕,時刻都必須保持警惕,永遠都會對身邊的人充滿警戒心。永遠無法心神安甯,更永遠無法好好入睡。”
這種餐風露宿的生活,李先生一過就是10年。而他也只是本地大約1000名街頭流浪者的其中一員。
當《海峽時報》記者訪問李先生時,他搬進了本地公益機構新希望社區服務組織(New Hope Community Services)的臨時住所,至少能夠睡在床上。李先生受訪時是以流暢的英語回答的,看起來像是有故事的人,只不過這個故事他並沒有與記者分享。
新加坡國立大學日前首次發布了新加坡街頭流浪者人數的統計數字,紅螞蟻日前也寫過相關報道。
根據這份報道,本地的1000名街頭流浪漢主要聚集在市區、勿洛和加冷等租賃組屋比例較高的成熟組屋區。名下登記著租賃組屋的露宿街頭者多數是與室友合不來,或是因爲不同原因被室友趕出來。
該調查顯示,受訪的88名露宿街頭者,每10人當中有6人擁有工作,一般是清潔工或保安等低薪工作,他們有時會在工作場所附近過夜,多數睡在24小時快餐店,公園和政府組屋樓下,因爲這些地方能提供電源、水源和遮擋。(海峽時報)
露宿街頭並非自願
若不是走投無路,相信沒有“頭殼正常的”人會願意主動露宿街頭。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日前提到,每四名露宿者中就有三人曾因爲欠債或是離婚等原因被迫變賣名下房子,導致日後沒有能力再購買或租另一間房子居住。
除此之外,約有26%接受《海峽時報》采訪的露宿街頭者則表示,自己名下有登記的住處,這包括政府津貼的租賃組屋或自己購買的組屋單位。但是,家庭問題或是和室友關系不好卻導致他們不想回家或是有家不能歸。
甚至有受訪者表示,自己與室友發生爭吵時遭對方口出惡言叫他去跳樓,忍無可忍之下毅然出走。
三個無家可歸的人,三種不同際遇
曾經的商人因不想成爲女兒負擔露宿街頭
63歲的約翰(非真名),曾是一名生意人,如今卻因爲中風兩次,說話速度緩慢,並且在寫字方面有些困難。
他在1988年時移民至美國波士頓,並隨後在那裏娶妻還生了個女兒。後來,婚姻失敗後他獲得女兒的撫養權,女兒目前在一家美國學院就讀醫藥學。
無奈天意弄人,突然中風倒下的他讓女兒無法在學業與陪伴父親看醫生之間獲取平衡,尤其是當他一星期最多得到四個不同的地方進行複診。
看病期間,他意識到女兒因承受不住照顧他的巨大壓力,導致她無法在學業上專心。于是,約翰主動提出自己想回到新加坡,並將他在美國的房産和車子都賣掉所得的錢財留給女兒。
回到新加坡的約翰無家可歸,在樟宜機場住了一個月。
後來,當他到新加坡國立大學醫院購買中風藥物時,被醫護人員引薦給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社會服務義工,今年7月入住收容所內。
目前已在收容所住了三個月的約翰,在機構的職業教練的幫助下,成功獲得在樟宜機場擔任包裝工人的就職機會。
受病魔纏身無法工作糊口
患有癫痫和第一型糖尿病的麗塔(假名),因爲健康原因無法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自父母在2008年離世後,麗塔就一直與叔叔同住。後來因爲自己一整年無法繳付房租,被叔叔趕出家門。
她告訴記者,自從她在2011年被診斷出有癫痫症後,便會時常因爲病情發作而昏迷,甚至她已有無數次醒來時發現,枕頭上沾滿她在睡夢中癫痫發作時咬傷舌頭的血迹。
所幸的是,她被趕出家門,向家庭服務中心求助時,獲得入住收容所的機會,並在收容所中結識到一名待她如家人的室友。
如今,她與這名室友一起申請到單身租賃組屋。
患癌後遭妻子抛棄生意失敗看盡人情冷暖
加利(假名)曾是一名常穿梭與新加坡和印尼巴淡島的自由業裁縫師。後來他與一名印尼女子結婚並育有兩名兒子。
三年半前,他被診斷出患有第三期大腸癌,可是緊接著來的卻是他的裁縫生意在一年半後因經營失敗被迫關門。
零收入加上龐大醫藥費,加利被妻子嫌棄無法養家,將他趕出家門。
一無所有的他回到新加坡後,開始從事清潔工。沒想到,工作一小段時間後,雇主卻因爲害怕加利腿上的牛皮藓會傳染,解雇了他。
自此,他開始在牛車水一帶露宿街頭,三餐溫飽則到附近的廟宇解決。今年五月,他被到牛車水一帶巡邏的義工發現,隨後就搬入收容所暫住。
在暫住的四個月期間,他透過社工幫忙,成功與另一名經常在附近咖啡店出沒的友人合租了一間租賃組屋。
並非所有露宿者都是年長人士
雖然調查中的人均年齡爲54歲,但還是有正值壯年的人被迫在外流浪。比方說,與《亞洲新聞台》分享個人故事的阿本(Ben)就是年輕露宿者的代表之一。
35歲的阿本已經留宿在街頭長達8年的時間。
他的母親在他小時候因爲精神疾病而選擇從一棟高樓躍下結束生命。母親離世後的傷痛導致他的成績一落千丈,而這也讓望子成龍的父親對他極度失望。
後來父親再婚,但是阿本與繼母關系不好,于是他在青少年時期經常離家出走。最終,在他18歲那年,有次因爲沒錢所以想嘗試破門進入別人家裏獲取食物時,被發現,被判入獄服刑4年。出獄後,他借宿朋友家裏長達6年的時間,但還是因爲種種原因而在28歲那年開始每天都在24小時營業的快餐店過夜。
阿本也患有憂郁症和焦慮症,必須長期服用藥物。不過他並沒有放棄自己,毅然在努力打工存錢,並在留宿在外的期間考取到旅遊業的理工學院文憑,希望借此提高自己的就業機會。
最終,他在受訪的同一年成功申請到租賃組屋。
建屋局的租賃組屋計劃或成“禍端”?
根據建屋發展局現有的制度,參與租賃組屋計劃的單身者必須與另一名新加坡籍單身者配對,且雙方都必須是:
35歲以上;
法律上正式離婚;
喪偶或是孤兒(父母其中一位曾經是新加坡公民或是永久居民)
此外,建屋發展局也規定,想要參與租賃組屋計劃的人們膝下有孩子能爲他們提供其他住宿選擇的話,則極有可能無法符合條件。
本地義工團主動幫助無家可歸的人過渡
位于惹蘭固哥(Jalan Kukoh)鄰裏,藏著一個由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資助的一家名爲新希望社區服務組織的志願福利機構,爲無家可歸的人們提供一個暫時的容身之所,直到他們找到更加穩定的住處爲止。
這個收容所在一座政府組屋內擁有幾間租賃單位,多數借住在內的露宿街頭者都會在那裏住六到九個月左右。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在今年7月也正式啓動一項名爲“PEERS”(Partners Engaging and Empowering Rough Sleepers) 的計劃。這是一項主要是一項將社區團體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和其他政府機構聚集在一起去幫助街頭露宿者的計劃。
《慈母艦》的記者走訪的一間單位擁有極少件家具。客廳中只有一張桌子、一張椅子和一張燙衣板。住戶睡在房間內的雙層床並能將個人物品儲存在各自的儲物櫃中。
此外,他們也能用共用廚房來進行進行簡單烹煮解決三餐溫飽。
單位內只放置了幾樣簡單家具。(慈母艦)
房間內擺放著兩張雙層床。(海峽時報)
可供住戶將個人物品放進去的儲物櫃中。(海峽時報)
單位內的共用廚房。(慈母艦)
New Hope的社工都會盡力幫助露宿者爭取入住政府租憑組屋的機會。(聯合早報)
綜合多個媒體的報道,其實這些留宿在新加坡街頭的人們也非常渴望透過自己的力量去改善自己的處境,只不過多數時候卻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拖再拖,即使有家,也再也歸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