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鐵刮刀打男子三下,還與另一人打架,黃奕良今早被控上法庭。(圖:聯合早報)
(新加坡29日訊)用鐵刮刀打男子三下,還與另一人打架,新加坡資深前藝人黃奕良今早被控上法庭。
黃奕良(58歲)今早穿著長袖襯衫獨自一人來到國家法院。
他一共面對兩項控狀,包括一項用武器蓄意傷人以及一項滋事打架的罪名。
根據控狀,他被指在去年12月11日下午4時半,在布萊德路新加坡回教綜合大廈(Singapore Islamic Hub)的餐廳內,用一只鐵刮刀(metal scraper)打一名男子三下,造成他頭部以及腹部受傷。
除此之外,他也被指在今年6月9日晚上7時51分,在小印度巴弗羅路(Buffalo Road)和一名印度男子打架,用手機打他的頭部。
控方表示,已經完成調查,但黃奕良表示需要時間聘請律師,法官因此將案件展期至12月20日。
黃奕良目前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
黃奕良曾在2012年因同一名狗主起爭執,還將對方推倒,結果鬧上法庭。
據悉,他在2011年5月20日開車途經大巴窯2巷時,發現受害人遛狗散步時沒有清理狗糞,于是上前責罵受害人。兩人互相叫罵,並拿出手機拍照和錄像。
受害人擋在車子前方不讓黃奕良離開,黃奕良于是下車,抓住受害人的脖子,將她推開,導致受害人跌倒在地。黃奕良認罪後,最終被判罰款3000元(約9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