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東林敏傑遭吃霸王餐司機鎖喉。
(新加坡25日訊)芽籠一家點心店,貨車司機吃霸王餐,數次“尿遁”失敗後,施展鎖喉功並打傷少東,日前被控上庭。
被告黃立偉(32歲,譯音)共面對兩項相關控狀,一項指他今年2月27日淩晨3時至4時之間,在芽籠路一間點心店內叫了總值68元5角的點心後,卻不願付錢,抵觸刑事法典第420A條文。
另一項控狀則是指他于同一天淩晨3時45分,在上述點心店附近,芽籠9巷與沈氏道的交界處,推了一名男子,並勒住他的頸項後,再三度擊打對方後腦勺,觸犯刑事法典第323條文的蓄意傷人罪。
涉案的旺角點心店老板娘郭興玉(51歲)受訪時繪述,被告事發時獨自駕了貨車過來,接著點了粥及多份點心,員工當時還好奇詢問是否吃得完,對方聲稱還有朋友會過來。
“不過他的舉止有些古怪,期間上了三四次廁所,一度吩咐員工將未吃完的點心幫忙打包,然後就試圖上車離開,但被及時喝止。”
被告于是再度返回店內,謊稱朋友趕著過來,接著再上了廁所一次,再出現時,人已經在街道對面。
她表示,兒子見狀後就跑向被告,要求對方付賬,結果反而被罵,被告隨即開始動手打人。
“他的身材魁梧,兒子被打了幾拳,所幸沒有受重傷,過後在另一家店員的協助下,才把對方制伏,拉回店內報警。”
老板娘:若沒錢付願讓賒賬
點心店老板娘郭興玉說,在該處開業十多年,也曾經多次遇到顧客用餐後沒有錢付款的情況,而她都會允許賒賬。
她坦承,其實很多賒賬的顧客最後都沒有回來付錢,甯願自己承擔損失。
不過她表示,被告自始至終都不願承認沒錢付款。
老板娘郭興玉說,都會允許顧客賒賬。
被告非熟客 卻知道隱蔽出口
被告非熟客,卻知道打開隱蔽處的電動卷門離開。
點心店少東林敏傑說,店後方的電動卷門只供卸貨使用,平日都關著,也不知道被告是如何找到開關,並從那裏離開。
“我們事後檢查才發現,他當時應該僅打開了可以容身體通過的空間,然後再從門下方鑽出去。”
他說,由于卷門的位置較隱秘,不排除被告利用多次上廁所的機會,到處尋找“逃跑”路線,最後找到了卷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