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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坡縣的寶媽們,應該和我一樣遇到寶寶出生在新加坡,頭疼回國落戶的流程,今天憨豆媽咪就大概整理了一下流程,供大家參考。
首先要確保寶寶1周歲之前回國落戶,當地派出所的警員是說要在360天之前,過期了就不允辦理。
第一步請攜帶英文版原件出生證明和一份複印版出生證明去往新加坡外交部,外交部會在你的複印件上蓋章,證明複印件是certified true copy。
第二步請攜帶英文自版原件和複印件去中國大使館簽證中心(新加坡有兩個中國大使館)尋求大使館蓋章。
最後帶著原件和複印件返回中國進行中文翻譯,證件齊全後帶去當地派出所進行落戶,複印件會被派出所收回,英文原價會返還。
國內翻譯認證建議先去當地派出所問一下你們當地承認哪裏的翻譯。每個城市好像有指定的地方。
希望寶媽們都可以順利給寶寶們落戶。
新加坡出生證明上國內戶口注意事項:
(申請材料及注意事項,各省辦理材料大同小異,具體請咨詢當地公安局和戶籍機關)
1、新生兒童及父母所有新、舊出生證明原件、旅行證;境外居留證明;
2、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薄;
3、父母結婚證,小寶寶的出生證明(有些地區需經我國大使館認證根據當地戶籍部門要求辦理);
4、須由申請人法定監護人前來辦理此項業務(小寶寶父母);
5、所有外文資料需提供翻譯件一份(需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正規翻譯公司出具,並提供該翻譯公司工商執照複印件一份);
6、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公安局戶籍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