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膚的女性,可要留意皮膚有沒出現異常的斑點、腫塊或突出物。(iStock圖片)
(新加坡訊)一名華族年長病人上門來求診,身體出現的狀況原本與皮膚扯不上任何關系。但是看診過程中我發現她的鼻子上出現色素性病變(pigmented lesion),經問起,她才說自己早在一兩年前已經發現這顆“痣”,最近開始出現輕微抓到就出血的現象。
因爲並不覺得痛,也沒有任何症狀,所以她不以爲意。她一聽我說這有可能是皮膚癌,著實嚇壞了。活體組織檢驗證實了我的疑慮,她也隨即接受了一切必要的治療。
人們往往誤以爲只有白種人才會患上皮膚癌,但其實本地人也無法幸免,皮膚癌甚至是新加坡十大常見癌症之一。新加坡癌症注冊局2015年發表的報告書顯示,自2011年至2015年間,皮膚癌是男性第六大常見癌症,女性第七大常見癌症。
皮膚癌多發生在易于暴露在陽光下的部位,如鼻子、雙眼周邊、額頭,以及外露的手臂。
非黑素瘤皮膚癌與黑色素瘤皮膚癌
紫外線輻射依舊是皮膚癌最主要也最可變更的風險因素。這可能包括累積性受紫外光曝曬,或是三番四次突然受高度密集的紫外光曬傷。紫外線輻射會導致皮膚DNA受損,進而引發皮膚癌。這也是爲什麽皮膚癌多發生在易于暴露在陽光下的部位,如鼻子、雙眼周邊、額頭,以及外露的手臂。
國大醫院自2016年至2018年間進行“莫氏顯微圖像手術”(Mohs micrographic surgery)的所有皮膚癌病例當中,約45%屬于鼻子部位的皮膚癌。其他風險因素包括皮膚白皙,有過皮膚癌病史,或曾接受過免疫抑制 (immuno-suppression)或放射治療。
皮膚癌一般上可分爲“非黑素瘤皮膚癌”(non-melanoma skin cancers,簡稱 NMSC)和“黑色素瘤皮膚癌”。前者由基底細胞癌(basal cell carcinoma)和鱗狀細胞癌 (squamous cell carcinoma)構成;後者則較可能致命,風險因素包括家族病史以及身上痣多或痣呈異狀。值得慶幸的是,本地的皮膚癌病例較爲普遍的是“非黑素瘤皮膚癌”。
要避免患上皮膚癌,非得做好防曬不可。尋找陰涼處,穿上防護性長袖襯衫和長褲或戴上遮陽帽,避免受到正午陽光直射。防曬霜是防曬必備工具;美國皮膚病學會就推薦“廣譜”(broad spectrum)的防曬霜,可以同時防止長波紫外線UVA 和中波紫外線UVB穿透皮膚。防曬霜的防曬功能應該至少達SPF 30或更高。要有效使用防曬霜,應該在直接接觸陽光至少15分鍾之前就塗抹防曬霜。至于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防曬霜,請向醫生咨詢專業意見。
皮膚癌的外在顯現狀態各有不同。如果皮膚上出現異常的斑點、腫塊或突出物,就得小心了。皮膚癌有些時候沒有明顯症狀,有些時候則會感覺疼痛、痕癢、出血,甚至出現難以愈合的傷口。如果身體的某個單一部位出現對治療毫無反應的紅疹,或者一顆變形變色的痣,那也很可能是皮膚癌。
新加坡最常見的皮膚癌類型是“基底細胞癌”。這種類型的皮膚癌發生在亞洲人身上,大多會形成色素性病變。由于這類型皮膚癌可能長時間不痛不癢地存在,患者一般上不容易察覺,或者不以爲意,只有在它逐漸變大或開始潰爛出血時才求醫。鱗狀細胞癌是第二大常見皮膚癌,則是增長迅速,在皮上形成粗硬結節或硬塊,會感覺疼痛,也會潰爛或出血,或者形成一個無法愈合的傷口。這類型皮膚癌要比基底細胞癌嚴重得多。
至于黑色素瘤皮膚癌,往往先是由痣開始變形,例如,變得不對稱,邊線參差不齊,呈現多種不同顔色,面積擴大至超越6毫米;或新冒出的痣開始感覺疼痛、痕癢、出血,變厚,形狀不規則。這類癌性痣可能出現在身體的任何部位,包括手掌腳掌。
醫生遇上皮膚癌疑似病例,會先安排病人接受皮膚活體組織檢驗以確診,再根據檢驗結果做進一步檢查。
新加坡國立大學癌症中心顧問醫生何祖兒。(受訪者提供)
多數皮膚癌治愈率高
值得慶幸的是,只要及早確診,大多數皮膚癌治愈的機會都很高。多數病例通過手術切除癌腫瘤同時清除病變邊緣組織,即可治愈皮膚癌。不過,不同類型的皮膚癌也有其他不同形式的治療法,包括選擇性抗炎胞質激素抑制劑(topical immunomodulators)、液氮、光動力療法(photodynamic therapy)、放射療法等等。“莫氏顯微圖像手術”則是切除腫瘤同時保留健康組織,以降低癌症複發率,一般用于治療出現在高風險區如頭部和頸部的“非黑素瘤皮膚癌”。
如果懷疑自己可能患上皮膚癌,最好的做法就是盡快找醫生或皮膚專科醫生求診。
轉摘自:聯合早報(作者是新加坡國立大學癌症中心顧問醫生,林琬绯/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