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設立海外公司有衆多的優點,比如可以:方便貿易往來, 使用新加坡的國際金融平台協助公司運營,享受新加坡貿易融資的便利,幫助企業在海外擴展業務,資産管理等等。海外公司的整體結構規劃非常重要。不同的公司結構,可以服務于不同的目的。福智霖帶您了解一下新加坡獨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結構特點。
獨資結構
獨資結構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模式。
這種模式是指,個人或者機構,以100%獨資的形式在新加坡成立的公司。
特點:
100%的股權
有限責任制,股東只對自己的投資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個體
開設賬戶以後可以遠程操作
公司管理簡單容易
機構股東的新加坡公司報表可並入母公司
享受新加坡的稅收政策
股東分紅豁免征稅
滿足至少兩個條件則新加坡公司的豁免審計
公司年營業額少于1000萬新幣
公司總資産少于1000萬新幣
公司員工數量少于50人
適用于:
有意在海外拓展市場的公司、個人
在海外投資、並購的投資平台公司
作爲海外國際總部
作爲結算中心
作爲海外貿易中心
作爲市場運營中心
作爲研發中心
合資結構
合資結構是一種比較常見的公司組建模式。
這種模式是指,幾個自然人或者機構組合在一起,並且以股權制在新加坡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
特點:
各股東以股權的形式組建公司,並且根據股權的數量各自行使其權利
有限責任制,各股東只對自己的投資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個體
公司重要決定,以投票形式決定
公司報表可並入主體公司
享受新加坡的稅收政策
股東分紅豁免征稅
滿足至少兩個條件則新加坡公司豁免審計
公司年營業額少于1000萬新幣
公司總資産少于1000萬新幣
公司員工數量少于50人
適用于:
有意在海外拓展市場的公司、個人
在海外合作經商
多個合作夥伴資源組合
作爲在海外投資、並購的投資平台公司
作爲結算中心
作爲海外貿易中心
國際化發展,快速本土化經營的方式之一
綜上所述,兩種公司結構取決于公司的股東組成形式,股東可以是個人或者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