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阻斷措施期間,大叔呼吸困難癱倒在組屋樓下,向看起來像“好人”的陌生男子求助,沒料對方用大叔手機叫救護車後,竟然趁人之危拿走手機離開。一個月後,這名男子到前鄰居家借宿不果,大罵兩小時後竟在門前放火燒掃帚,無法無天。
勒楚馬楠(59歲,無業)遭逮捕後,被控六項罪名,包括一項失信罪、兩項惡作劇縱火,以及三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
他昨天承認其中三項罪名,余項交由法官一並考慮後,被判坐牢24個月。
庭上揭露,65歲歐姓大叔在今年4月22日,中午12時08分,在組屋底層突然倒地,覺得胸口發悶、呼吸困難。
這時,他見到被告經過,覺得被告看起來像個“好人”,因此向他求助。被告說他沒有手機,大叔把自己的手機拿出來,要被告幫忙呼叫救護車。
豈料,被告撥電呼叫救護車後,就拿著手機離開,大叔躺在地上,眼睜睜看著被告離去。
被告拿走手機後,救護人員聯絡不上大叔,但幸好找到他,即時將他送院。
警方追查到被告身份並將他逮捕,他聲稱已經將價值1200元(約3600令吉)的手機,以50元(約150令吉)賣給手機店。
被告一個月後再次犯案,在5月24日晚上11時左右,拿著一袋食物到一名前女鄰居的住家拜訪,敲門說要借宿。
前女鄰居和女兒當時睡覺被吵醒,母女倆知道他是個“麻煩的人”,不肯開門。被告不放棄,鬧了兩個小時後,突然拿起一旁的掃帚,用打火機點燃,擺在前女鄰居的門前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