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42歲單親爸爸成“內衣賊”,治療完後又犯“偷瘾”,住所被搜出超過2600件內衣褲,患有重度抑郁症及精神障礙的被告,最終被判接受強制性治療2年。
被告是42歲的鄭賢雲,共面對3項控狀包括偷竊、抵觸影片法令(Films Act)以及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
案情顯示,今年3月15日,淩晨4時,被告下班回家時,産生偷內衣的欲望,一個多小時後,他在淡濱尼9道第491B座組屋的單位發現有多件衣物曬在走廊,偷走3件總值210新元(約630令吉)的內衣。
新加坡警方起獲超過2600件內衣褲。(檔案照)
東窗事發後,警方在4月1日搜查被告以及其父母的家時,發現1395條女性內褲、1276件內衣和一套女性泳衣。
一名受害者曾向媒體透露,她平常都將內衣挂在廚房,但案發當天看到天氣不錯,所以第一次將內衣曬在屋外。
案發時,她的手機收到來自電眼軟件的通知指屋外有人,但她以爲只是鄰居路過,豈料隔日發現自己的內衣不翼而飛。
她之後調閱電眼畫面,發現一名陌生男子在清晨5時25分出現,對方像是在購物般“挑選”內衣,看到拍攝中的電眼後才匆匆離開。
她事後報警,並公開了偷竊過程的電眼畫面。
調查顯示,被告擁有各種各樣的女性內衣,他承認多次從不同的地方偷走內衣。被告有重度抑郁症及精神障礙。
庭上揭露,被告有重度抑郁症及精神障礙,被告曾于2016年5月16日因相關罪行被判接受強制性治療12個月。他聲稱,在強制性治療結束後,自己仍然繼續接受治療,直到2017年年尾。
被告日前求情時表示,當時也不知道爲何那樣做,一切都不受控制,事後有繼續去尋求幫助接受治療。
被告透露,自己是單親爸爸,育有一名14歲女兒,父母年紀大,父親有病在身,需要他支撐整個家,希望法官再給他一次機會。
被告希望,法官允許他拿回手機,因爲手機內有許多女兒從小到大的照片,十分珍貴。
法官表示,如果被告繼續接受治療相信不會再犯,但如果再犯將會面對更嚴厲的刑罰。
法官最後判處被告接受強制性治療2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