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訊)42歲“真空女”到夜店狂歡後,醉倒在馬路旁,險遭一男子拐走“撿屍”,所幸被一名好心男子及時發現,當場報警求助。
被告是31歲的阿都·哈基姆,受害人是42歲女郎,而好心男則是26歲的鍾建宇。
被告一共面對11項控狀,包括非禮、強行拐帶、非法挪用他人財物和濫用電腦法令罪名,控方以其中八項提控,其余的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去年7月26日晚上,女郎喝了兩瓶啤酒後到夜店狂歡,並和朋友一起喝烈酒。當時她穿著黑色短裙,但沒穿內衣內褲。
女郎離開夜店時已醉得不省人事,她搭德士回家,但抵達目的地後,便開始在路旁嘔吐。
騎著機車路過的鍾建宇見狀後上前援助。他問女郎還好嗎,怎料對方竟轉過頭繼續吐。
這時,在附近騎著摩哆的被告剛好目睹這一幕,便萌起歪念,決定向女郎下手。
他向锺建宇謊稱,自己與女郎是鄰居,知道對方住在哪裏,還以“妮娜”稱呼她,讓被告相信兩人是認識的。隨後,被告抱起女郎,稱要送她回家。
由于被告抱起女郎時顯得十分困難,锺建宇便上前幫忙,怎料被告卻多次拒絕,還趕他離開。
被告原想“霸王硬上弓”
所幸被好心男阻止
被告之後把女郎帶到附近組屋的11和12樓之間的樓梯口,向她伸出鹹豬手。被告解開她的鈕扣,撫摸她的大腿非禮她,還想性侵她,但被女郎推開。
食髓知味的被告原本還想“霸王硬上弓”,所幸被锺建宇及時發現阻止。
原來在被告離開後,锺建宇一直在組屋樓下等被告回來,但對方卻遲遲沒出現,锺建宇因此開始起疑。
于是,锺建宇搭電梯、爬樓梯尋找被告和女郎,怎料竟看見被告對女郎上下其手,立即大喊阻止。被告連忙穿上褲子,匆忙離開。锺建宇報警求助。
被告周一午認罪後,被判坐牢14個月18周。(人名譯音)
法官斥責被告不但拐走無助女郎,還擔心計謀被拆穿,向好心男撒謊,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因素。
控方表示,事發時女郎已醉得不省人事,根本無法保護自己,被告卻趁機拐走還非禮她。
爲了達成目的,被告不但欺騙锺建宇,還把女郎帶到偏僻的地方非禮她。被告還涉及其他罪行,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4個月18周。
被告拐走女郎,到樓梯口非禮她。(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