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法律是很嚴格的,所以我們必須要了解這個國家各個方面的規則。
一、做帳
1. 公司財年/會計年結日
新加坡公司做帳期是12個月,成立首年做帳期間不低于6個月,或不超過18個月。
2. 新加坡財務報表要求
公司的財務報表需要用英文編制,遵詢新加坡財務報告准則(FRS),未達到強制審計要求的,需要出具董事報告。
3. 新加坡公司做帳頻率
原則上新加坡政府並沒有強制要求做帳頻率,做帳的頻率取決與公司管理層要求。但需要在每年召開的AGM前編制好年度報表或審計報告,用于政府的年檢申報(類似國內工商年檢)。
二、法規
1.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新加坡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必須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呈交一份按照新加坡注冊會計師協會准則編譯的英文的財務報告。
2. 新加坡私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通常爲10頁至50頁, 視公司的財務複雜程度的不同而不同。根據新加坡注冊會計師協會的規定,年度財務報告的內容必須包括董事報告,董事聲明,損益表,平衡表,現金流量表及分類注解等。
3. 通常情況下,新加坡中小型私人有限責任公司會將會計業務外包給專業的會計公司,而不會雇傭全職的會計人員。
4. 無運營的新加坡公司被稱爲冷凍公司。但即使公司沒有運營,還是必須按正常程序, 將沒有運營的實際情況反映在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中,並呈報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
5. 如公司逾期沒有呈報年度財務報告,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將會對該公司進行罰款,嚴重者將會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