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虐打繼子接受調查,44歲前教師坦言,她無法把繼子當親生兒子一樣“疼”,一再找理由把“刑罰”合理化,法官下判時怒指被告爲人師表,應該清楚何謂“合理管教”,今早判她坐牢7個月。
報章早前報道,前教師爲了“管教”11歲繼子,曾用馬克杯打他的後腦勺,導致繼子頭破血流,即便當下嚇得答應不再重犯,但她還是在數月後故態複萌,前後近兩年以暴力“管教”繼子。
爲了保護受害人,法官谕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被告當過教師,2013年離職後當補習老師。她面對5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主控官以其中3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主控官今早提出加重刑罰的因素,指被告在當局介入後仍重犯,用器具如馬克杯來打繼子,虐打繼子時間長達2年,導致他多處受傷。此外,被告的行爲不容易被發現,若非親戚介入,或許都不會露出台面。
最後,被告也背叛了繼子對她的信任,一再對他施以暴力,必須下阻遏性判刑。
主控官揭露,根據兒童保護服務處(Child Protection Service)的報告,被告坦言無法把繼子視爲親生兒子的一樣疼愛,也一直爲自己的行爲找借口,稱是在管教孩子,是因爲繼子撒謊才會動手打他,可見她毫無悔意。
法官下判前指被告爲人師表,應該清楚何謂“合理管教”,但她卻一再犯錯,因此判她坐牢7個月。被告目前仍在爲學生備考,法官因此批准她延期服刑的申請,讓她在11月6日開始服刑。
44歲前教師虐打及辱罵繼子長達兩年,經親戚介入才揭發她的惡行,被判坐牢7個月。(示意圖)
繼子長期被暴力對待,失去自信心,甚至認爲自己被打是應得的教訓。
根據案情,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曾介入這起家暴事件,讓被告和家人參與“安全與穩固家庭”計劃。
被告雖然曾一度停止對繼子動手,但還是對繼子施以語言暴力,說他是“妓女的孩子”,還撕爛他的“好學生”獎狀,說他不配擁有獎狀。
主控官指出,被告的言行已經嚴重打擊了繼子的自信心,讓他不懂得如何接受贊美,更一直認爲被告的行爲是自己應得的教訓。
繼子爲被告求情,稱自己已原諒了她,希望她能在課業上給予他引導及幫助。
被告的代表律師爲她求情時說,被告如今希望能繼續給予繼子愛,和丈夫、繼子、女兒同住,一同邁向更好的未來。
被告的繼子、丈夫、家公家婆、姑姑等也都爲她寫求情書,她學生的父母也爲她寫人格證明書(testimonial)。
律師說,如今已15歲的繼子在求情書中提到,自己已原諒繼母,希望繼續跟父親和繼母同住,請繼母在課業上給予引導。
律師認爲,被告如果坐牢,兩人的關系會拉得更遠,因此希望法官考慮罰款。
對此,主控官反駁,指繼子寫求情書時的情況不明,不可視爲求情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