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聞】協議達成 高盛將就“一馬案”賠償新加坡政府1.22億美元
新加坡總檢察署、新加坡警察部隊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今天(23日)淩晨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已經和高盛達成協議,就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簡稱一馬公司)一案高盛將賠償新加坡政府1.22億美元(約合8.155億元人民幣),並將在債券項目中收取的6100萬美元(約合4億元人民幣)費用,移交給馬來西亞當局。
新加坡總檢察署、新加坡警察部隊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發布聯合聲明
新加坡商業事務局針對高盛新加坡在防止貪汙法令下三項涉嫌賄賂的指控,對它發出爲期36個月的有條件警告。金管局則在證券期貨法令下,對高盛新加坡發出指示,委任一個獨立外部單位對它進行審核。
此前,投資銀行高盛集團就此案已經和美國司法部達成延緩起訴協議。協議爲高盛集團與多國監管機構達成全球性的解決方案,高盛集團及其附屬公司將賠償美國當局23億美元(約合153億元人民幣元)。
此外,新加坡金管局也向涉及一馬公司醜聞案的前瑞士瑞意銀行新加坡分行財富管理服務主管凱文·邁克·斯瓦姆比萊發出終身禁令,禁止他在證券期貨法令下在新加坡從事任何受監管活動,以及在財務顧問法令提供任何財務咨詢服務。
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醜聞, 簡稱“一馬公司醜聞”,是指一宗非法盜用一馬公司大筆資金和牽涉國家政治的貪汙醜聞。(總台記者 鄧雪梅)
來源:新浪財經